深圳市宝安外经发展有限公司新安大厦第13层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23
项目编号 |
GKZZ18047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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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市宝安外经发展有限公司新安大厦第13层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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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 |
深圳市宝安外经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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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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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名称 |
出租资产面积(㎡) |
招租底价㎡/月 |
经营业态限定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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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大厦第13楼 |
543.30 |
74.25元 |
办公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加盖公章,相关信息以报名时网站查验为准;原件备查; 2、竞价人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不良信誉记录,如发现竞价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不良信誉记录,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3、竞价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发现竞价人存在欠租或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竞价的权利。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
6.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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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
起始时间 |
2018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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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2018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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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新安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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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用途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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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现状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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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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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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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产权状况 |
房屋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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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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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转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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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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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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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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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递增幅度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 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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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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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
11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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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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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 |
出租方代收水电费,水费5.55元/ m3,电费1.242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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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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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 除租金外,水电费、电话网络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代收水电费,空调维护费2元/m²/月,专项维修基金0.25元/m²/月,基本电费1.242元/度/月,水费5.55元/m³/月(如日后上述费用标准及收费项目有调整,以新安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相关水电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2.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方案不得损害建筑物承重结构,不得凿拆现有墙体,不得改变该物业主体结构或破坏物业外观,且需符合消防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获得消防等部门审核通过。装修方案需经宝安外经同意。 3.如因政府征用等,租赁房地产被政府收购、收回或拆除,本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租赁房地产、土地有关的赔偿均属招租人所有,与承租方无关。如开发商对租赁房地产实施旧城改造,开发商同意给予承租方装修、搬迁补偿的,由承租方自行与开发商协商,但承租方不得因此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4.承租方应按政府规定的期限搬离,如征用后政府没有限期拆迁,承租方仍在继续使用该租赁房地产,则招租人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方搬离现场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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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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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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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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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须知 |
竞价文件的购买 |
购买时间:2018年4月23日到 2018年5月7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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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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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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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舒龙、李艳军;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shul@sztc.com、373113367@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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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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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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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
2018年5月7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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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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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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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须知 |
现场竞价报名条件 |
1) 通过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2) 准时参与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3)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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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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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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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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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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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首年2个月的月租金(另缴首年1个月租金作为水电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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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详见招租简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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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截止时间 |
2018年5月7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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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宝安外经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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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彭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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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55-27785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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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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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舒龙、李艳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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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755-22913601或 0755-83500994、13823791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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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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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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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11002982389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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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