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浪心坳揽仔头第四工业区B栋厂房2-4层公开招租

发布日期:2018-06-21

项目编号

GKZZ180470074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浪心坳揽仔头第四工业区B栋厂房2-4层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详见下表:(以下每个包报名费用200元)

包号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面积(㎡)

招租底价(元/㎡/月)

出租期限

(年)

经营业态

限定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

保证金

01

宝安区石岩街道浪心坳揽仔头第四工业区B栋厂房2层

1017

19

3

 

(含装修免租期)

工业厂房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竞价人的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生产”或“加工”

等字样的类似内容表述。

 

30000

02

宝安区石岩街道浪心坳揽仔头第四工业区B栋厂房3层

1017

19

30000

03

宝安区石岩街道浪心坳揽仔头第四工业区B栋厂房第4层

1017

18.05

30000

公告时间

起始时间

2018年6月21日

截止时间

2018年7月4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浪心坳揽仔头第四工业区B栋厂房

出租资产用途

工业

出租资产现状

空置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简装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允许,但不允许对房屋主体架构进行改变。

物业产权状况

无权属证明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转租

否(必须是企业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转租或分租)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竞价文件有效期

90

租金的递增幅度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5%。

免租期

一个月

物业管理费

1元/㎡/月

水电费

水电费按每月使用量实际计算

空调费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

其他要求

电梯使用费500元/月/层

招租方式

现场公开竞价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资格审查须知

竞价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8年6月21日到2018年7月4日17:00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杨工、秦工;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3522251861@qq.com328728170@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2018年7月4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履约条件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现场竞价须知

现场竞价报名条件

1) 通过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2) 准时参与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3)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在2-3层及4层的底价基础上同时上涨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详见项目简介表

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7月4日17:00前

租赁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租赁保证金按2个月最高月租金收取。水电押金10000元/层。

缴纳截止时间

签订合同时缴纳

招租人

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

15323736199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秦工

联系方式

0755- 83500017或   0755- 83500098/13691622633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