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嘉康食品有限公司五区食品大楼4、5、6楼物业及1楼临设商铺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04项目编号 | GKZZ180470278 |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嘉康食品有限公司五区食品大楼4、5、6楼物业及1楼临设商铺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市嘉康食品有限公司 | |||||
本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 ||||||
物业名称 | 出租资产面积(㎡) | 招租底价元/㎡/月 | 经营业态 限定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保证金 | |
五区食品大楼4、5、6楼物业及1楼临设商铺 | 918.5㎡ | 49.5元 | 办公(非住宅)和商业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开办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竞价人及其法人或负责人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如发现竞价人及其法人或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竞价人为非污染、非易燃易爆等高危产业;竞价人噪音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竞价人为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的行业。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人民币6.8万元 | |
公告时间 | 起始时间 | 2018年 7 月 4 日 | ||||
截止时间 | 2018年 7月 17 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五区食品大楼4、5、6楼及1楼临设商铺 | ||||
出租资产用途 | 办公(非住宅)、商业 | |||||
出租资产现状 | 空置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 否 | |||||
物业产权状况 | 房产证。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承租人进行二次装修前必须报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费等所有费用均有承租人承担) | |||||
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是否允许转租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
出租期限 | 5年(含装修期) | |||||
免租期 | 两个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 |||||
物业管理费 | 承租人自行承担 | |||||
空调费 | 承租人自行承担 | |||||
水电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
其他费用 | 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 |||||
需要承租方接受(或承诺)的事项 | 一、合同期间,若因城市更新、政府征收、物业被开发商或政府收购等需要,该物业租赁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方需配合招租方清退。城市更新、政府征收、物业被开发商或政府收购等所赔偿的一切均属于招租方所有,与承租方无关。 二、承租方在投入使用前需对该物业进行维修改造,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和报批备案手续,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该物业。维修改造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本次招租物业仅为五区食品大楼4、5和6楼(临设物业)及1楼临设商铺,本栋物业现状(包括水、电、排水、排污等)均需要由本次中标的承租方负责重新检修整改并负责整栋其他租户的水电分户检修整改安装,费用由本次中标承租方出资;本次中标的承租方应在免租期内按照电气相关管理规范对本栋物业电气线路所含的接地、漏保等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整改,并达到安全防护要求。 2、本物业需增设消防楼梯做为逃生通道直接连接上4、5、6楼,消防逃生通道由承租方负责建设和承担费用,并负责通过消防验收。 3、本栋物业的消防设施须由承租方完善后达到消防验收要求后才可进场使用; 4、出租物业现为简装,4、5楼物业的原有格局为公寓,承租方装修时须拆除并重新布置为办公用途,所需各项费用及装修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本次招租物业的用途仅能作为办公和商业使用,禁止住人。 5、承租方整改室内楼梯扶手和六楼室外女儿墙达到安全要求,并且该物业所有装修和改造都应委托有资质专业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按规定到当地有关部门备案。 承租方应书面向招租人申请,经招租人批准后方可对物业进行装修整改,并同时缴纳安全承诺书和10万元人民币的装修整改保证金。承诺和保证在隐患和问题未整改完成前不得入驻和投入使用,否则,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同时,招租人有权没收全部装修整改保证金及无条件终止合同。装修整改保证金在物业装修整改及验收、检测合格后,一次返还。 四、本物业整栋楼的日常管理和公共卫生均由承租方负责,管理和卫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承租方需将物业完好交回招租方,室内装修除桌、 椅、电脑等可移动物品外,其余固定部分(含物业内的装修及附属设施)需无条件完好交还招租方,招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或赔偿。 | |||||
备注 | 无 | |||||
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 | |||||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 |||||
资格审查须知 | 竞价文件的购买 | 购买时间:2018年 7月 4 日到2018年 7 月17 日 | ||||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 ||||||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 ||||||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江伟琦、舒龙;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122508056@qq.com、shul@sztc.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 |||||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 |||||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 2018年 7月 17 日17:00前 | |||||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
履约条件 |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 |||||
现场竞价须知 | 现场竞价条件 |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 |||||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竞价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详见招租项目简介表 | ||||
缴纳截止时间 | 2018年 7月 17 日17:00前 | |||||
租赁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首年2个月租赁保证金(相当于2个月租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相当于首年1个月租金);水电保证金(相当于说年1个月租金)。 | ||||
交易机构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江工、舒工、李工 | |||||
联系方式 | 0755-22937711或0755-22913601、83500994、18165729017 | |||||
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 |||||
开户账号 | 11002982389701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