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2] 翠景大厦一楼西2-5号铺位物业公开招租(延期) [2019-05-23] 翠景大厦一楼西2-5号铺位物业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翠景大厦一楼西2-5号铺位物业公开招租(延期)

发布日期:2019-06-12

项目编号

GKZZ190370142

项目名称

翠景大厦一楼西2-5号铺位物业公开招租(延期)

招租人

深圳市翠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表: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

面积(㎡)

招租底价

元/㎡/月

经营业态

限定

出租期限

竞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标

保证金

翠景大厦一楼西2—5号铺位

386

460

珠宝行业

5年(含装修免租期)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含1000万)的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竞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竞价人的营业范围应包含有珠宝行业或类似字样。(竞价人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3.竞价人具有不低于3年(含3年)且面积不低于200㎡(含200㎡)的珠宝实体店经营业绩。(竞价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证明材料或自有物业证明及实体店照片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0万元

公告

时间

起始时间

2019年6月12日

截止时间

2019年6月25日

出租

资产

基本

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罗湖区田贝四路翠景大厦一楼西2—5号铺位

出租资产用途

商业

出租资产现状

在租

出租物业

装修情况

精装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转租

是否允许

联合体竞租

竞标文件有效期

90

出租期限

5年(含装修免租期)

免租期

2个月

租金的递增

从合同签订后,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2年递增5%

物业管理费

5.8元/㎡/月

空调费

水电费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其他费用

承租方自行按政府有关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缴纳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

其他要求

招租方式

现场公开竞标

参加现场公开竞标的条件

购买了竞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标邀请书》。

资格

审查

须知

竞标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9年6月12日到2019年6月25日17:00前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购买竞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杨裕增、舒龙;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3522251861@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竞标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竞标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标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竞标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标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标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

递交时间

2019年6月25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

递交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履约条件

详见竞标文件第二章

现场

竞价

须知

现场竞标

报名条件

通过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标邀请书》

准时参与现场公开竞标(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标承诺书》

现场竞标开始时间

详见《竞标邀请书》

现场竞标开始地点

详见《竞标邀请书》

竞标报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

参与现场竞标

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标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租赁

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中标后缴纳首年3个月租金为租赁押金

缴纳截止时间

签订合同时缴纳

招租人信息

联系人

邹工

联系方式

13728606711

竞标

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由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收取,无息退还)

缴纳截止时间

2019年6月25日17:00前

交易

机构

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舒工

联系方式

0755- 83500017或 0755- 22913601(13691622633)

竞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