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农贸市场综合楼二楼物业公开招租

发布日期:2019-07-03

项目编号

GKZZ190470069

项目名称

西乡农贸市场综合楼二楼物业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利之民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面积(㎡)

招租底价(元/㎡/月)

经营业态

限定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

保证金

西乡农贸市场综合楼二楼

1580

20

商业、办公

1、竞价人为在深圳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加盖竞价人公章)

2、竞价人无不良资信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竞价人公章);

3、竞价人需承诺已对物业现场进行察看,清楚了解本招租文件各项内容,并接受该物业的现状(提供承诺函,加盖竞价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6万元

公告时间

起始时间

2019年7月3日

截止时间

2019年7月16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大道3102号综合楼二楼

物业产权状况

绿本,西乡利之民市场发展有限公司为100%权利人

出租资产用途

商业

出租资产现状

空置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部分毛坯、部分简装(意向承租方可实地勘察)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转租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要求承租方投入不少于100万元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承租方正式装修前需提供详细的装修方案和装修投入预算书并经出租方正式批准)。

竞价文件有效期

90

出租期限

5年(含装修期)

租金的递增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1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5%。

免租期

2个月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

物业费

1元/㎡/月

空调费

其他费用

备注

招租方式

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如经公开招租只有1个符合条件的竞租人时,经再生资源公司班子会议审议后可直接出租,但租金不低于20元/㎡/月。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资格审查须知

竞价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9年7月3日到2019年7月16日17:00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网上购买(本项目暂不支持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工、李工;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yicfy@163.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2019年7月16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

履约条件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现场竞价须知

现场竞价报名条件

1)  通过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2)  准时参与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3)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租赁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收取承租方首年2个月租金金额

竞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详见项目简介表

缴纳截止时间

2019年7月16日17:00前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李工

联系方式

0755-22964237或 0755-83500994、13823791852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