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城工贸实业有限公司1#厂房、2#厂房、龙城工贸御安厂区8号厂房1楼、C#宿舍1-6楼套房及1-4楼单间、4#简易厂房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2
项目编号 |
GKZZ190270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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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城工贸实业有限公司1#厂房、2#厂房、龙城工贸御安厂区8号厂房1楼、C#宿舍1-6楼套房及1-4楼单间、4#简易厂房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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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 |
深圳市龙城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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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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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号 |
物业名称 |
出租资产面积(㎡) |
招租底价元/㎡/月 |
出租物业经营业态限定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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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1#厂房1-5楼、2#厂房1-5楼、龙城工贸御安厂区8号厂房1楼、C#宿舍1-6楼套房及1-4楼单间、4#简易厂房 |
15761㎡ |
30元 |
生产或办公或仓储用途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竞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相关信息以报名时网站查验为准。) 2、竞价人无不良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及信用中国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 3、装修、承载(包括静载和动载)符合楼层设计荷载(竞价人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竞价人为非无污染和危险物品的企业。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人民币1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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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
起始时间 |
2019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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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2019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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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龙观大道440号龙城工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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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类型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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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用途 |
轻工厂房和配套员工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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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现状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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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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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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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转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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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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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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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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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3年(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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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递增幅度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年(即2021年3月1日)起,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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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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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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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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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水电费用按工业区规定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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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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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每月5日前缴纳当月租金及上月水电费用。 2、承租人承租该物业须取得政府、消防部门要求的合法证照。 3、承租方须对租赁房屋中的1#厂房和C#宿舍进行翻新改造,其中1#厂房外墙应参照且不低于龙城工业区2#厂房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颜色为蓝白相间,外墙涂料为立邦牌外墙涂料),C#宿舍的外墙、门窗、线路应参照且不低于龙城工业区D#宿舍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涂料为立邦牌外墙涂料,木门更换为防火门,铁窗更换为铝合金窗等),翻新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当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完成租赁房屋的翻新改造工程,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相关责任。 4、租赁房屋中的4#简易厂房(下称该厂房)属于临时建筑,《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若遇政府原因和出租方需求对该厂房进行拆除的情况下,出租方应提前7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同意在该厂房拆除之日前无条件搬离并返还该厂房给出租方,并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自承租方返还该厂房之日起,有权停止缴纳4#简易厂房的租金(租金单价以当时租赁合同执行的单价为准),同时出租方应将该厂房的租赁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承租方逾期不搬离并返还该厂房给出租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相关责任。 5、租赁房屋中的1#、2#厂房和C#宿舍的房产证使用年限已于2018年7月4日期满,出租方正在办理上述租赁房屋的土地延期手续和不动产权证的过程中,承租方不得以上述租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使用年限期满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 6、租赁房屋中的1#厂房1-5楼正在办理土地延期和不动产权证的过程中,根据政府部门的规划要求,1#厂房有部分与规划道路相冲突,故《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方将对1#厂房与规划道路相冲突的部分进行拆除(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且在拆除期间,为保证有足够的安全施工距离和施工安全以及保障承租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出租方无法避免的需临时占用承租方承租的1#厂房1-5楼部分场地,届时,承租方应将需拆除和出租方临时占用部分的厂房清空,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的拆除工作,同时承诺不得因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出租方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拆除的时间,自承租方清空需拆除和临时占用部分的厂房并移交给出租方之日起,承租方有权暂停缴纳出租方拆除部分和临时占用部分厂房的租金,待出租方完成拆除工作并交付部分拆除后的1#厂房给承租方之日起,承租方按拆除后的1#厂房面积向出租方恢复缴纳租金(租金单价以恢复缴纳租金时承租方对1#厂房未被临时占用部分执行的租赁合同单价为准,租赁面积以国土部门确认的设计图纸为准)。承租方逾期不清空厂房并移交出租方,或不配合出租方拆除工作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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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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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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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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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须知 |
竞价文件的购买 |
购买时间:2019年7月22日 到 2019年8月2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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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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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提供材料: 法人: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自然人: 1)委托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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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祝希宁、舒龙;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yicfy@163.com或shul@sztc.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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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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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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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
2019年8月2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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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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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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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须知 |
现场竞价条件 |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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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0.5元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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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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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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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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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详见招租简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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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截止时间 |
2019年8月2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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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保证金 |
以合同期内(最高租金单价)三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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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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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祝希宁、舒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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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755-22968041、22913601、15945957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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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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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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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11002982389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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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