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阁裙楼商场物业公开招租

发布日期:2019-07-22

项目编号

GKZZ180270432

项目名称

卧龙阁裙楼商场物业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项目

包号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面积(㎡)

招租底价

元/㎡/月

经营业态限定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保证金

01

卧龙阁裙楼商场物业

1992.86

60

商业

1、竞价人为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相关信息以报名时网站查验为准;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竞价人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深圳市相关法规,在深圳市有合法有效工商登记,无违反诚实信用的不良记录,保证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承租物业拟作用途须符合本物业使用范围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承诺函,并签字。)

20万元

公告时间

起始时间

2019年7月22日

截止时间

20198月2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罗湖区沿河路。

出租资产用途

商场

出租资产现状

在租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简装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是否允许转租

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承租人可部分转租,但不得整体转租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租金的递增

第二年起每年较上年递增3%。

出租期限

暂定30个月,以实际交付日起算,截止期为2021年12月31日(不作变动)。

免租期

物业管理费

由承租方缴纳,以物业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为准。

空调费

水电费

根据用量自行缴纳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其他费用

其他要求

备注

招租方式

现场公开竞价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资格审查须知

竞价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9年7月22日到 20198月2日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2、自然人:

身份证复印件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陈枫阳、舒龙;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yicfy@163.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1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2019年8月2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

履约条件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现场竞价须知

现场竞价条件

1)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2)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竞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详见招租简介表

缴纳截止时间

2019年8月2日17:00前

租赁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签约前需支付6个月租金作租赁保证金和支付1个月租金作水电押金,以月租金计算。均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缴纳,逾期或不足额缴纳招租人有权取消承租资格。招租人账户资料: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账户名称: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账号:7441310182200039908。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枫阳、舒龙

联系方式

0755-22964237、22913601、18520448834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