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垃圾发电厂2017年设备大修项目锅炉部分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02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垃圾发电厂(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垃圾发电厂2017年设备大修项目锅炉部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编号:ZHGJ2017-16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7-166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垃圾发电厂2017年设备大修项目锅炉部分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00.00)。超出以上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垃圾发电厂2017年设备大修项目锅炉部分服务项目采购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工期:采用分段施工的方式进行,即第一台锅炉(根据委托方指定#2或#3炉)先开工,并同时进行公用系统检修开工的准备工作,当达到公用系统检修的开工条件时全厂停产进行公用系统和第一台锅炉的检修,当公用系统检修完毕后起动机组恢复生产,其后两台锅炉依次进行大修,采取两炉运行一机检修方式进行。具体工期为:1#炉工期为7天,2#、3#炉工期各为29天,公用系统的工期为10天(期间全厂停运,与第一台锅炉工期重叠),总工期为六十五日历日(不含启炉开机、停炉停机时间)。当投标人接到采购人的书面开工通知后十天内进场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于第十五天正式开工。由于服务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1%的处罚金,并赔偿采购人因工期延长停产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按每天每台炉2.5万元计算)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不需提供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或维修)改造许可证(级别:1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现场查验许可证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现场查验许可证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的声明函原件均须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与其它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投标协议复印件,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不接受三个及以上的法人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附属工程(如:架子、油漆、保温、炉墙和保洁工程 )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分包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18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1)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注: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与其它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投标协议复印件,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不接受三个及以上的法人联合体投标。)
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主体工程不许分包,附属工程(架子、油漆、保温、炉墙和保洁工程)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分包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八、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 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9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4日10:00-10:3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10: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9月4日10:3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垃圾发电厂
(2)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汉涛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519223
(4)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兵、夏美书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7(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四、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余柳、何显华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传真:0756-2602075
珠海市垃圾发电厂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