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3号线2018年车站照明工器具委外维修项目

发布日期:2017-10-19

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3号线2018年车站照明工器具委外维修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拟对深圳地铁3号线生产配置的海洋王JW7510固态免维护强光手电、海洋王MSL4720多功能袖珍信号灯、海洋王FL4830双面方位灯、华荣GAD503C强光工作灯、海洋王JW7622多功能强光巡检电筒,共计五项移动照明工器具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对老化电池进行更换,对接触不良、光源内板故障、开关故障、不亮灯等情况进行维修,并对后续出现的故障进行不定期维修。

1.2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3报价人资质要求

  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 报价人必须有近三年(2014年10月至今)单份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涉及照明工器具(固态免维护强光手电、多功能袖珍信号灯、双面方位灯、强光工作灯等其中之一)的销售或维修保养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4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经营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六约地铁站旁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运营综合楼1009室)。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5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7年10  20 日至 10    2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6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

1.7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7 11 6 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经营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六约地铁站旁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运营综合楼1009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8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9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

1.10其他注意事项

  1.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2.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4.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1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站务三部、经营管理部

传真:0755-28809232

邮编:518040      

电话:28809221、28809347

联系人:曾工、郭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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