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湾一路及其地下道路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15招标概况
| 项目名称: | 前海合作区桂湾一路及其地下道路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 | 项目编号: | 44039120170093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桂湾一路及其地下道路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服务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91201700930001 |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11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01日18:00时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21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26日17:00时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 备注 : | 1、本工程定标方法为分步定标法(直接票决),即以招标文件的定标方法为准。 由于申报系统中无“分步定标法(直接票决)”选项,现将本工程招标公告定标方法修改为更接近本工程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本工程实际定标方法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工 |
| 办公电话: | 8898263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苏工、陈工、上官、梅工 |
| 办公电话: | 835000522、13760408122、83508610、170999803337、83500015、13312919001、83500930 | ||
标段信息1
| 标段编号: | 440391201700930001001 | ||
| 标段名称: | 桂湾一路及其地下道路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服务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7-12-01 18:00 | ||
| 本次发包监理费: | 267 万元 | ||
| 计划总投资: | 313746.03 万元 | ||
| 本次招标内容: | 桂湾一路及其地下道路(TK0+0~TK1+200)机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装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范围已施工图为准。 机电安装工程包括照明工程、消防工程、变配电工程、高压外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监控工程、防雷接地等工程。 智能化工程包括交通监控系统、机电监控系统、视屏监控系统、通讯网络传输系统、门禁、时钟、紧急报警电话系统、广播系统、民用无线通讯系统(提供电源和安装)、收音机插播系统、防雷接地等系统。 装修工程包括隧道、U型槽、出入口、风井、立交、匝道、设备房、其他隧道附属建筑等位置装饰装修,含门窗、地面、墙面、天花、百叶、防火卷帘、防盗卷帘、栏杆、爬梯、卫生器具、设备基础、标识标志等。 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桂湾一路及其地下道路机电及装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协助业主负责桂湾一路及其地下道路机电、智能化、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牵头统筹桂湾一路及其地下道路、临海大道及其地下道路、滨海大道前海段及其地下道路机电及装修工程监理工作,负责接口协调、系统联调、资料归档、召开各类会议并出具相关会议纪等工作。 3、负责牵头组织桂湾一路及其地下道路、临海大道及其地下道路、滨海大道前海段及其地下道路设备材料出厂测试、验收等工作。 4、协助业主开展本项目统筹、合约管理、投资管理、现场管理、安全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及信息管理。 5、BIM建设管理平台、BIM技术设计施工一体化应用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 (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 ||
| 工程地址: | 前海合作区 |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8-01-15 | 计划竣工日期: | 2019-01-14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 | 有 |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 |
|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是 |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 其他投标条件: |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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