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欢乐谷香格里拉雪界—猴子捞月 区域假山塑石拆除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05招标编号:0658-1700SZTC24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深圳欢乐谷香格里拉雪界—猴子捞月区域假山塑石拆除恢复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园区内 。
2.2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深圳欢乐谷---香格里拉区域,毗邻阳光海岸、金矿镇和飓风湾区域。改造项目主体为假山塑石,山体总占地面积约1700㎡,其中山体塑石投影面积约7550㎡,项目整体风格以香格里拉雪山为主题。山体塑石最高处距离地面约25米,临近大湖一侧湖底距离地面约高3米,基地内地势落差不明显,多为硬基地质。
2.3 计划工期:计划从2018年1月15号开始至2018年5月15号分区域分批施工,总工期约 120日历天,其中包含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停工,具体施工时间按实际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深圳欢乐谷香格里拉区域雪界—猴子捞月区域假山塑石拆除恢复工程。
2.4.1 本次拟改造的香格里拉区域假山塑石总周长约320米,占地面积约1700㎡,山体塑石最高点距离地面约25米,山体塑石投影面积约7750㎡。本次改造项目涉及山体塑石拆除,山体塑石恢复,雪界排队区安全通道搭设,现有项目排队区等构筑物、设备保护,山体内部电气改造等五大块。做法如下:
2.4.1.1 山体塑石拆除:塑石拆除需先搭设脚手架,并于拆除前挂好密目安全网,工人爬上脚手架用铁锤等工具人工凿除塑石,塑石内部角钢骨架需气割割除。拆除下来的水泥渣块与内部钢结构骨架等施工垃圾需每日清运,确保施工现场材料与施工垃圾堆放有序、施工通道畅通。
2.4.1.2 山体塑石恢复:塑石骨架采用口50*4镀锌方通@2000mm排列与L50*4镀锌角钢@1800mm组成纵横钢构网主骨架,悬挑处用口50*4镀锌方通或L50*4镀锌角钢做斜撑,面用Φ8钢筋@160mm焊接成钢筋网。塑石层用热镀锌钢丝网绑扎,先用水泥砂浆打底,再用玻璃纤维和建筑胶水掺水泥砂浆做塑石造型,造型完成后先喷抗碱底漆两遍打底,再喷丙烯颜料两遍,最后再遮光面漆两遍,假山顶部局部需用钛白丙烯做雪景效果,总体效果以按原样恢复为原则。
2.4.1.3 雪界排队区安全通道搭设:施工安全通道宽3米,高3米,长12米,通道两侧采用单排架上附18mm厚建筑模板做围护,顶部钢架加双层18mm厚建筑模板做防护板,三面双面铺贴喷绘。
2.4.1.4 现有项目排队区等构筑物、设备保护:搭设钢管架高于排队区等构筑物、设备,顶层用18mm厚建筑模板做防护板。
2.4.1.5 山体内部电气改造:拆除现有水电管线、灯具、配电箱、音响等;新安装一个配电箱,重新在塑石敷设管线,照明灯具、音响等设备,安装尽可能与总体效果相近。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条款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2014年1月1日至今, 至少在国内完成一项假山塑石类工程或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外立面包装工程,并提供工程合同证明(须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甲方委托人名称及联系方式,业绩如有作假,则取消报名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上述资料由招标人按照“本章节3.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将获得购买标书的资格。通过资料的审核只是供应商购买标书的条件,不作为今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仍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8日10:00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612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深圳市国际招标公司、华侨城网站招采平台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深圳南山区华侨城欢乐谷公司 |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
邮 编:518053 |
邮 编:518000 |
联 系 人:王聪、周玉婷 |
联 系 人:吴俞辉、谭无畏 |
电 话:0755-26932317、0755-26949492 15914098599、13510290879 |
电 话: 0755-83500268、22914595 15019420586 13823576430 |
传 真: |
传 真: 83500508 |
网 址:www.happyvalley.com.cn |
邮 箱:37116062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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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szt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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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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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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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11002982389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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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邮箱:1820572815@qq.com 财务电话:刘会计 0755-83500092(标书费发票、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请联系财务办理) |
2017年12 月5 日
请投标人缴纳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