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天悦湾一期交房气氛包装及活动
发布日期:2017-12-20汕头市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深房·天悦湾一期交房气氛包装及活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招标项目内容:深房·天悦湾一期交房气氛包装及活动。
- 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领取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工期:1个日历日。
- 招标上限: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 19.9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上限,否则按废标处理。
- 领取标书时请携带: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领标人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领取标书时间:2017年 12 月 20 日至2017年 12 月 21 日,时间: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 领取标书地点: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井仔湾畔天悦湾1栋营销中心二楼成本控制部,汕头市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2017年 12月 22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逾期概不受理。
- 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标书送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井仔湾天悦湾项目汕头市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二楼成本控制部)。
- 开标地点:汕头市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 其他要求:
15.1 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5.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15.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 汕头市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有。
联 系 人:陆工
联系电话:0754-89997195
汕头市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