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07201800510001001 |
标段名称: | 龙岗区龙岗河流域(龙岗、宝龙、坪地街道)小区排水管网清源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总承包(EPC)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03-22
18:00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 |
招标部分估价: | 77566.63 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无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逐轮票决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龙岗区龙岗河流域(龙岗、宝龙、坪地街道)小区排水管网清源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总承包(EPC)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地下管线物探、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管道及设备采购、施工、竣工图编制以及应由中标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除施工图审查、第三方监测、全过程工程咨询(监理、工程顾问、造价咨询)由招标人招标委托外,其他由于报建审批所需的设计、评价、评估等工作和相关协调工作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等。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无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及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牵头单位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无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