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麟景苑项目营销代理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08项目编号: 0658-18008A209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传麟景苑项目营销代理招标 已获批准,项目招标人为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传麟景苑项目营销代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传麟景苑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7011号附近。
2.2 代理工作时间:
代理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开盘销售之后24个月。
2.3招标范围:
传麟景苑项目中招标人持有的21093平方米物业的营销代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购买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具有房地产顾问及代理资格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有不少于2个深圳地区房地产项目的营销代理经验(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4 月28 日至2018年5月14日9:00-17: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new.sztc.com)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录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添加购标订单”操作并进行付款,付款成功并经平台财务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平台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财务电话,陆小姐0755-83500092)
4.2投标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www.sztc.com/ebidding/login 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投标人完成注册信息后提交审核,需招标代理客服后台工作人员审核(提交后半小时间内审核通过),联系电话:400-616-6620。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本招标公告中第3点所要求的内容。
3.4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符合第3.3款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5 月 29 日15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613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www.szt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深圳市人民南路深房广场B座48楼 |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
邮 编:515000 | 邮 编:518000 |
联 系 人:古工 | 联 系 人:谭无畏、米天昊 |
电 话:82293000-4581 | 电 话:0755-22914595 13823576430或 0755-22657269 18817771676 |
传 真: | 传 真: 0755-83500508 |
网址: | 电子信箱:371160620@qq.com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
账 号: | 账 号:11002982389701 |
2018年 5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