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4

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期:2018 05  14                                 采购编号:0658-18008F11140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就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包号

产品或服务名称

数量

交货完工期

A

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有限公司空调采购

1项

合同签定后30日内完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www.sztc.com(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查阅招标信息,或在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RMB:¥750,000.00元)。

5、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 05  14 日至2018 05  18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 06  05  09  30 分~ 10  00 分(24小时制)。

③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06  05  10  00 分(24小时制)。

④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8 05  14 日至2018 05  18 日(共5个工作日)。

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室

②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5室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请各投标人自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必须在http://www.sztc.com/如实完善注册(注:公司名称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全称,角色选择投标人)。

8、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人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可能被禁止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9、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室              邮编:523009

人:刘先生               话:0769-22806630           传真:0769-2280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