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14日 期:2018年 6 月 14 日 采购编号:0658-18008F11140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就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包号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交货完工期 |
A | 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有限公司空调采购 | 1项 | 合同签定后30日内完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 |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www.sztc.com(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查阅招标信息,或在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室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RMB:¥620,000.00元)。
5、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6 月 14 日至2018年 6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 7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10 时 00 分(24小时制)。
③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7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24小时制)。
④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8年 6 月 14 日至2018年 6 月 21 日(共5个工作日)。
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室
②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5室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必须在http://www.sztc.com/如实完善注册(注:公司名称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全称,角色选择投标人)。
8、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人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可能被禁止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9、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室 邮编:523009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69-22806630 传真:0769-2280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