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 海 市 垃 圾 发 电 厂 招 标 公 告

发布日期:2018-06-25

日    期: 二○一七年六月

珠海市垃圾发电厂台风受损锅炉保温工程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工程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内容及数量:  珠海市垃圾发电厂台风受损锅炉保温修复工程     1项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珠海市垃圾发电厂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壹万伍仟伍佰元整(¥615,500),超出以上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现场查验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4、施工工期:总工期为一个月,当施工单位接到采购人的书面开工通知后五天内进场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于第八天正式开工。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延期五天罚合同款的1%的处罚金,延期五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其处罚金则再增加1%。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18年6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29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6、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和方式:地点:珠海市垃圾发电厂;方式:自取、邮寄或电子邮件均可。

7、现场考察和答疑时间:2018年7月2日10:00~12:00(取得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方可参加)。

8、地现场考察和答疑点:珠海市垃圾发电厂

9、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10、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6日 9:00 ~9:30(北京时间)。

11、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垃圾发电厂2楼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6日9:30 (北京时间)。

13、获取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4、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天按照附件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珠海市垃圾发电厂,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或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15、珠海市垃圾发电厂负责招标文件发售、采购过程中相关通知及文件发放、组织答疑、开标评标等工作。

 

招标机构名称:珠海市垃圾发电厂

邮    编:519000

联 系 人:廖红星

项目咨询电话:0756-8519220

标书售卖事项电话:0756-85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