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安全宣传片制作项目
发布日期:2018-07-06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安全宣传片制作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以落实集团、总部加大安全宣传的要求为契机制作影视宣传片MV,倡导乘客安全出行,引导乘客主动配合相关安全规定。要求编舞、编曲及脚本创意新颖、独特,制作风格为富有时代感、潮流感的说唱风格,亮点突出,多维度展示文明和安全乘车知识,须提供编曲、编舞、录音、脚本、拍摄、剪辑及后期制作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概况
1.)制作1部安全宣传片,形式为音乐MV,曲风为RAP,时长约4分钟。
2.)运营总部安全宣传片围绕运营总部“从心出发,为爱到达”的服务理念,结合搭乘轨道交通的相关安全规定,介绍:文明乘车知识,包括“乘车八部曲”等;安全乘车须知,使用设备设施的注意事项和乘车时的相关规定;站内安全设备,突发应急情况时的应对方法,以及如何自我保护。用实景影像加动画、3D等形式展示深圳地铁运营总部企业形象。
1.3提供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投标人具有编曲、编舞,影视宣传片脚本编写、拍摄、后期制作及从事影视片制作等能力;
C.必须在近三年内(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间)具有1个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影视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D.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E.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自2015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8年 7月 6日至7月 1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8年7月2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现场踏勘(无)
1.10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1审核原则
综合评分法
1.12其他注意事项
A.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计划经营部、合约法律部
传真:0755-88960791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791、88960178、88960129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8年 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