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2018年运营总部既有线办公电器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18-07-06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2018年运营总部既有线办公电器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采购 深圳地铁2018年运营总部既有线办公电器项目 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概况
深圳地铁2018年运营总部既有线办公电器。
1.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供货期30天(日历天),收到买方下单通知后的30日历天内完成到货并安装完毕。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营业执照中须具有办公设备或家电的生产或销售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中未显示经营范围,则需同时提供体现经营范围信息的工商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
B. 具有2015年7月1日以来单份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办公设备或家电的生产或销售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C. 在深圳地铁项目中没有不良纪录;
D.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8年 7月 6日至7 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8年7月2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0-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
1.11其他注意事项
A.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办公室、合约法律部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514、88960178、88960129
联系人:陈工、赵工、魏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8年 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