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巴士集团出租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标段五)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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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巴士集团出租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标段五)(二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巴士集团出租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标段五)项目编号:44030020180132/0658-18003A72050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巴士集团出租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标段五)(二次)招标项目编号:440300201801320001
    工程类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08月11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7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4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5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办人:肖慰
    办公电话:8364602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李艳军




    办公电话:83500994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00201801320001001
    标段名称:深圳巴士集团出租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标段五)-(二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08-17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3790 万元

    计划总投资: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工作,包含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电力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充电桩场地勘察、设计、施工等达到使用功能和正常运行要求的一切内容。本标段建设范围主要为龙华区、龙岗区龙悦居公交总站、和平里花园公交总站等充电桩建设(具体数以实际需求和政府最终确认由招标人承建数为准)
    工程地址:龙华、龙岗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开工日期:2018-09-01计划竣工日期:2018-10-15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4.投标人可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场站施工的须有场站施工资质、负责电力施工的须有电力施工资质),以充电设施运营商为主体(牵头人); 4.1电力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不同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情形的,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与该工程投标); 4.2场站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工程类施工注册职业资格;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资格; 2.投标人(联合体主体即牵头人)为深圳市发改委备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有一方满足即可)须提供三年内承建有已有大型充电设施建设(单个场站1800kw规模以上)的成功案例; 4.投标人可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场站施工的须有场站施工资质、负责电力施工的须有电力施工资质),以充电设施运营商为主体(牵头人); 4.1电力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不同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情形的,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与该工程投标); 4.2场站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5.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股东构成表,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打印件或工商部门相关的证明文件,均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温馨提示:

    •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5、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 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 3、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