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林业局户外广告牌制作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8-09-20

一、采购人:中山市林业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0658-18021B12366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林业局户外广告牌制作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50,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

   中环路与G105国道交界、沙古公路横栏半互通立交附近南侧、阜港公路与福源路交界西南侧三个位置是城区连接各个镇区主干道的中心位置,每日车流量达数十万辆,我局拟对以上三个位置进行广告牌制作安装采购。

   详细位置及规格包括:

  (1)阜港公路与福源路交界西南侧,规格:18米(长)×6米(高)×三面,面积共324平方米,上限报价:¥20万元(含税),包括首次安装费用;

  (2)中环路与G105国道交界,规格:38米(长)×5米(高)×两面,面积共380平方米,上限报价:¥15万元(含税),包括首次安装费用;

  (3)沙古公路横栏半互通立交附近南侧,规格:18米(长)×6米(高)×双面,面积共216平方米,上限报价:¥20万元(含税),包括首次安装费用。

  1、媒体档期: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3个月10天。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环路与G105国道交界跨路牌,沙古公路横栏半互通立交附近南侧双面单立柱广告牌,阜港公路与福源路交界西南侧三面单立柱广告牌共三个户外广告资源位置为中山市粤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经营和租赁管理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服务内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山市粤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莲塘路官仁里2号第6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职称

1

罗艳玲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师

2

谢桂娴

中山市东区中学/中级教师

3

陈文静

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中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综合意见:

   本项目被邀请供应商(中山市粤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中环路与G105国道交界跨路牌,沙古公路横栏半互通立交附近南侧双面单立柱广告牌,阜港公路与福源路交界西南侧三面单立柱广告牌共三个户外广告资源位置的独家代理经营和租赁管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拟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自2018年 9 月 20 日至2018年  9  月 28 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中山市林业局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

   联系人:杜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13909

   邮编:528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人:何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83760

   传真号码:0760-88330182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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