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30] 南山区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工程项目公告

南山区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工程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30

山区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工程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南山区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44030520180127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南山区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工程招标项目编号:440305201801270005
工程类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09月29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8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南山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经办人:花工
办公电话:0755-86705504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张工、陈工




办公电话:22216621、13760237036、83500923、17099980337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05201801270005001
标段名称:南山区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10-19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7391.46 万元本次招标面积:246140.0 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697877.5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土石方;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南山区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设计》相关文件、后续桩基础设计文件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其它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坑支护工程(工作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2、土石方工程:基坑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地下建构筑物、管线管沟、障碍物及一切淤泥和流沙挖运、清除等; 3、桩基础工程(后续EPC承包方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桩基础工程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4、其它工作: (1)临时路口开设、绿化占用迁改(含手续办理),工地大门及附属设施新建(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十项标准》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品牌形象识别手册》执行)和施工区围挡的维护和修复; (2)临时用水、用电接驳及变更手续办理; (3)施工排水(含手续办理),施工期间场地降排水及回灌水系统; (4)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意见完成相关措施施工; (5)对红线内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管沟(包含但不限于燃气管、电缆、给排水管)、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户外通讯柜、户外环网柜、配电室)、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设备等的保护、迁改工作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6)根据本项目工程性质和技术要求,现场踏勘,收集分析已有资料,调查周边建构筑物及地上地下管线情况; (7)拆除工程:包括不限于原建筑物桩基础、承台、地梁、化粪池、道路、硬化地面等一切破除清运的相关工作; (8)既有建(构)筑物拆除、管线迁改、围堰及向各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取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所需的行政许可和审批; (9)本项目地下室土方回填完成前,土石方、基坑支护相关的施工检验、检测、监测及周边环境保护等内容; (10)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以及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工程地址:项目用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地块北面为高新南四道,南面为白石路,西侧为科技南路,东侧为科技南八路。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开工日期:2018-12-25计划竣工日期:2019-08-22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筑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温馨提示: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 3、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 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 5、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