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重点调研课题研究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31一、采购人: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0658-18711B12262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重点调研课题研究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2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内容
该项目包括八个重点调研课题,各课题的研究目的和研究重点简要介绍如下。投标单位需根据课题研究目的和重点确定课题研究提纲和内容,课题研究内容应该包括但不限于课题研究重点。
课题一:中山蓝皮书—经济(2018)
(一)研究目的:
全面、系统梳理全市2018年经济发展现状,科学研判2019年经济发展趋势,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重点:
1、分析我市2018年经济运行总体情况,研判2019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2019年经济发展趋势,并提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2、以我市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研究对象,摸清主导产业发展现状,分析产业发展的优势和短板,提出我市壮大发展经济新动能的思路和重大举措。
3、以我市五金家电、照明灯饰、游戏游艺、纺织服装、红木家具等优势传统产业为研究对象,梳理传统产业发展现状,精准把脉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增强传统产业竞争力的思路和重大举措。
4、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提出我市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在细分行业巩固提升区域竞争优势的思路和举措。
课题二:中山蓝皮书—社会(2018)
(一)研究目的:
全面、系统梳理全市2018年社会发展现状,科学研判2019年社会发展趋势,针对社会热点问题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重点:
1、分析我市2018年社会发展总体情况,预测2019年社会发展趋势,并提出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
2、回顾并分析我市2018年社会热点问题,建立健全处理社会热点问题有效机制,预测2019年我市可能出现的社会热点问题,并提出防范对策。
3、根据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及《广东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办法,主要针对共享类考核指标,评估我市共享发展总体情况,找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补齐短板提升共享发展水平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4、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借鉴先进市的做法,结合中山实际,提出具有可操作的创新举措。
课题三: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一)研究目的:
研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及指标体系,分析评估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情况,针对性提出推动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重点:
1、梳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背景,明确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丰富内涵,基于此提出构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的建议。
2、运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及测算方法,对我市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经济高质量发展程度进行比较分析。
3、根据分析结果,深入剖析我市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存在的短板及问题。
4、按照习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提出中山需重点抓好的重大改革和具体举措。
课题四:深圳与中山全面合作战略研究
(一)研究目的:
分析深圳与中山合作现状,借鉴国内外城市间合作经验,研究制定深圳中山全面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以及政策保障。
(二)研究重点:
1、调查分析深圳中山两市在重大规划、基础设施、港口航运、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合作现状,明晰两市在各方面的角色定位以及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潜在的合作空间。
2、通过SWOT分析深圳与中山合作的优势与机遇,以及未来合作面临的瓶颈和挑战。
3、分析国外各大湾区城市间合作经验、国内各大城市群间合作经验以及深圳与其他城市的相关合作经验,主要借鉴城市间在产业、交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合作,为深中的全面合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4、明确深圳中山的全面合作宗旨与原则,突出两市未来在各领域的合作重点,明晰两市政府合作机制。
5、结合深圳中山现有合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及政策保障分析,提出促进深圳中山体制机制创新以及全面合作的政策建议。
课题五:中山东部产业创新带规划研究
(一)研究目的:
规划打造新的、具有更高能级和引领示范作用的东部产业创新带,推动中山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主动对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为中山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竞争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实支撑。
(二)研究重点:
1、结合中山关于创新、产业发展的现有布局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趋势,明确东部产业创新带的空间布局、发展时序以及核心区、重点功能区、重要节点的设置及具体功能定位。
2、编制东部产业创新带建设行动计划,明确主要任务、方向以及重点区域发展举措。
3、谋划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项目,以及向国家、省申请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方向、领域。
4、提出创新产业带建设、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工作机制、优化产业创新生态等)、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课题六:中美经贸摩擦对我市产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一)研究目的:
全面梳理评价我市与美国的经贸合作现状,重点分析中美经贸摩擦对中山的产业发展影响,针对性的提出应对思路和举措。
(二)研究重点:
1、简要概述中美经贸摩擦发生的原因、过程,重点梳理国家高层,权威媒体,以及重要研究单位对中美经贸摩擦下一步发展趋势的判断,以及我国的应对基调。
2、从中山对美国投资情况、美国对中山投资情况、中山对美国出口情况、中山从美国进口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价我市与美经贸合作现状。
3、根据美国今年以来针对我国的加税产品清单,分行业分析中美经贸摩擦对中山产业发展的影响程度。
4、基本中山实际情况,从产业的角度出发,提出短期、中期、长期三个时间维度下中美经贸摩擦的应对思路,以及具体举措。
课题七: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中山生物医疗科技创新发展研究
(一)研究目的:
摸清中山生物医疗科技现状,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内中山生物医疗科技创新发展思路、实现路径,以及创新举措。
(二)研究重点:
1、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以及资料和数据收集等途径,摸清中山生物医疗科技发展水平,相关服务业发展现状,分析竞争优劣势,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2、分析世界知名湾区生物医疗科技合作范例,学习总结成功模式、先进经验。
3、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分析预判中山生物医疗科技创新发展的潜力,特别是与香港、澳门合作潜力及领域。
4、明确中山生物医疗科技创新发展的发展思路,以及近期、中长期发展阶段的目标及工作重点。
5、提出中山生物医疗科技创新发展的主要实现路径,及相关配套政策体系。
课题八:新时期中山澳门深化合作思路及路径研究
(一)研究目的:
全面分析中山、澳门合作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谋划新时期两地合作思路以及实现路径,并提出保障性举措。
(二)研究重点:
1、从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推动澳门、中山发展等方面,深入分析两地合作的必要性及战略意义。
2、从两地发展现状,现有合作基础,以及面临问题与挑战等方面,分析中山澳门合作的现实基础。
3、根据前面分析结果,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发展目标等方面确定新时期深化两地合作总体思路。
4、基于新时期总体思路,结合两地实际,从制度创新、产业合作、文化交流、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具有可操作的政策举措。
5、提出针对性保障举措,确保各项政策落地有效。
二、时间安排
2019年3月底完成初稿,2019年5月底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成果。
三、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课题完成初稿后再付40%;课题结题后10天内,支付合同余款30%。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组成员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质,各课题组至少一名成员具有高级职称。
2、项目组务必熟悉了解中山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近3年承担过多项(5项以上)市级(含)以上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课题研究。
3、项目组务必安排至少4人驻中山办公,负责项目写作及与采购方沟通。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项目组自行解决,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4、项目组务必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电子文档及书面成果。
5、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专家评审费,评审专家组成人员要求,具体与采购人最终协商,供应商综合考虑投标报价。
6、供应商须对用户需求书整个招标项目作出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课题报价。
7、方案进行现场讲解。开标当天有效投标人进行课题研究方案讲解,讲解时间10分钟,答疑时间约5分钟。供应商须准备演示所需相关材料及设备(如手提电脑、投影转换插头等)。演示现场提供电源及投影机。
8、供应商项目组成员可以与国内、省内高端研究机构、知名院校合作开展项目部分课题研究。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该项目于2018年09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于2018年09月29日发布延期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只有一家单位(中山市经济研究院)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由于报名单位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给予废标处理。
2.在整个公开招标过程中,未接到任何单位对本项目的书面质疑。
3.经专家论证,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本项目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山市经济研究院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4楼413-416室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刘志丹 工作单位:中山香山会计师事务所 职称:会计师
2.专家2姓名:黄菡 工作单位: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副教授
3.专家3姓名:金莲姣 工作单位:中山市技师学院 职称:副教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原公开招标程序符合规定,认为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建议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0 月 31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0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先生,雷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838550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邱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831107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
联系人:黄蔓丽 | 联系电话:0755-83710339 |
传真:0755-83197011 | 邮编:518000 |
(三)采购人: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市政府大院五楼 |
联系人:邱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8311070 |
传真:0760-88311070 | 邮编:528400 |
(四)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 |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63号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8266155 |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