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协办公室文史资料图书重印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21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项目编号:0658-18001B13029
三、项目名称:中山市政协办公室文史资料图书重印项目
四、项目预算金额(元):¥116,3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说明:
(一)采购内容:《中山文史·烽火记忆》《百年香山·城市日记》《中山文史·抚今追昔》各重印1000册。
(二)供应商按规定办理图书重印手续,负责印刷工作,检查印制质量,确保图书印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许可发行。
(三)图书封面设计、内页排版、装帧形式、成品规格、纸张使用均与原书一致。成品印刷、装订和电分质量必须达到出版物国家规定标准。成品要求为优质品。
(四)对《中山文史·抚今追昔》原书中少量错误予以订正。
(五)包装要求:使用纸箱包装。每箱重量不超过15公斤。产品外包装标签应准确标明出版社名称、品名全称(与产品标注一致)、定价、印刷厂名称、包装规格。标签需贴在包件双侧面位置。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水、防震等必要防护措施,且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
(六)配送要求:图书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址,经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图书办理交接手续前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办理交接手续后发生的风险由采购人承担。成品图书配送前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采购人。
(七)书籍重印后30天内,采购人免费向供应商赠送每种图书10册。
(八)时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重印图书成品。
(九)费用支付:供应商交付重印图书成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供应商提供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费用。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按期支付。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山文史·烽火记忆》《百年香山·城市日记》《中山文史·抚今追昔》的出版均通过政府采购,由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目前《中山文史·烽火记忆》图书专有出版权仍在授权期内,属于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所有。《百年香山·城市日记》《中山文史·抚今追昔》图书专有出版权授权期已过,但图书重印要保留原有书号、装帧设计,仍然要通过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
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或者版号、版面,并不得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该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印刷或者复制单位不得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报纸、期刊、图书或者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不得擅自印刷、发行报纸、期刊、图书或者复制、发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这表明印制环节是出版机构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图书出版单位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出版物印刷单位印刷图书,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印刷委托书”。印刷图书之前,必须由出版社向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发《印刷委托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财办库﹝2015﹞111号)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本项目服务内容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大沙头四马路10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李小玉
工作单位: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副教授
2、专家2姓名:吴晓红
工作单位: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职称:副教授
3、专家3姓名:向立飞
工作单位:广东省中山市实验高级中学 职称:中学一级教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经论证,项目情况属实且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建议按规定组织相关采购工作。
九、本公示期限:自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8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乐小莉
联系电话:13715674407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89863
传真号码:0760-88330182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