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民日报》宣传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6-11-25

一、采购人: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0658-1601SZTC6394   采购表编号:教科文(15)0493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民日报》宣传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万元

五、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一)拟采购项目性质

为使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对中山市今年开展重点文化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今后“十三五”时期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思路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计划邀请国家级党报权威媒体,对中山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实施意见,开展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文化强镇区创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重点工作进行专版宣传报道,向全国展示中山文化强市建设的亮点和经验。

  • 项目需求

    我局计划邀请国家级党报权威媒体,对中山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实施意见等重点工作进行专版宣传报道,篇幅为半个整版,登报时间在12月上旬。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人民日报》是党中央直属的全国权威新闻媒体,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拟拟在请《人民日报》对中山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实施意见,开展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文化强镇区创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重点工作进行专版宣传报道,向全国展示中山文化强市建设的亮点和经验,版面约半版。

由于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是经中央宣传部批准的人民日报全资广告公司,全权经营人民日报广告,具有唯一性,因此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5号楼123室

八、本公示期限:自20161125 日至2016122日止。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中山三路26号中山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4层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88313643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人:何先生、林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83760

      传真号码:0760-88330182

(三)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

地址 :中山市兴中道63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0760-88266137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