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2018年购买志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28

一、采购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市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811-154-0031

三、采购项目名称: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2018年购买志愿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9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服务内容要求

(一)服务项目

1、围绕党政中心、群众需求,结合青少年成长特点,组织青年志愿者常态化、经准化开展志愿服务,助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1)开展困境青少年群体关爱志愿服务。

  面向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特困青少年、失学青少年、患病留院儿童、残疾青少年以及其他因各种原因陷入困境的青少年开展关爱、帮扶志愿服务,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

(2)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涉罪青少年帮教志愿服务。

  聚焦重点青少年帮教、涉罪青少年帮扶、青少年社区矫正、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反校园欺凌、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青少年普法宣传、青少年心理健康等领域,凝聚跨界力量,切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助力平安法治中山建设。

(3)开展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大型赛会志愿服务。

  为市委市政府各大型赛事、展览、会议、活动提供赛会保障、人群管理、医疗辅助等志愿服务;配合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各类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面向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开展防灾减灾和应急自护宣传教育工作。

(4)开展助残、为老、邻里互助等社区志愿服务。

  组织引领广大青年志愿者,扎根社区开展扶残助残、敬老爱老、特殊困难家庭帮扶、邻里互助倡导等志愿服务。

(5)开展生态保护和环保宣传教育志愿服务。

   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森林城市创建等工作,协助团市委开展中山市青少年助力“美丽中山”建设行动;统筹推进全市青少年开展“保护母亲河 争当河小青”志愿服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面向青少年开展环保宣传、自然教育、生态保护等志愿服务,助力美丽中山建设。

(6)开展公共文化志愿服务。

   结合中山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有关部署,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公共文化志愿服务,助力文明中山建设。

(7)开展网络文明志愿服务

   以“中山青年”、“中山青年志愿者”微信、微博平台为阵地,借助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易于参与、具有传播力的活动,组织网络文明志愿者在网络上积极发声,清朗网络空间,将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延伸至互联网。

2、落实共青团改革任务,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工作。

  按照共青团改革部署,配合团市委全面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承办学生志愿服务大赛、大中学生公益志愿体验营以及大学生志愿工作委员会、中学生志愿工作委员会、红领巾亲子义工联盟的日常工作。

3、开展系统培训,促进青年志愿服务专业化。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青年志愿服务培训体系。精准面向各类别、各领域的青年志愿者开展有实效的培训,促进青年志愿服务专业化。

4、传播志愿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面向广大市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广泛、有效传播志愿文化,在广大青少年中培植志愿服务理念,引导广大青少年向上向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推进青年志愿服务信息化。

  按照团省委、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志愿者联合会工作部署,配合团市委在全市推广运用广东志愿服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I志愿)“一证一网”,构建互联网+志愿服务于格局,促进志愿服务信息化。

6、构建全市青年志愿服务嘉许激励机制。

  协助团市委探索并逐步建立健全全市青年志愿服务常态化嘉许激励机制,增强青年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的荣誉感、认同感,增进青年志愿者参与,积极助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7、开展青年志愿服务理论研究。

  协助团市委开展有质量的青年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为我市青年志愿服务不断发现自身不足,优化自身建设提供依据。

8、培育专业志愿者队伍

  围绕党政中心、群众需要、青少年特点,聚焦组织青少年参与社会服务和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两个方向,培育专业志愿者队伍。

(二)工作人员

  不少于4名专职人员,其中拥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三)工作场地

  可为青年志愿者开展常态化服务、举行工作会议、开展日常培训、举办交流活动提供不少于900平方米的活动场地

场地应含以下功能:

1、志愿者队伍办公场所

2、志愿者队伍培训、会议、交流、活动场所

3、心声热线中心接听中心。

4、青年志愿文化宣传阵地“青年志愿者之家”

5、志愿服务物资及装备仓库。

(四)年度目标

序号

指标内容

明细

时间安排

量化指标/年

服务人数/活动对象/辐射人数

1

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发展

学生志愿服务能力培训

每半年一次

≧1次

≧200人

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场

≧100人

学生志愿服务体验营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

≧180

亲子义工竞标会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场

≧100人

2

困境青少年群体志愿服务

困境青少年探访服务

每两周一次

≧100次

≧400人

困境青少年团体活动

每两周一次

24

≧400人

宣传类活动

采购人具体安排

≧2场

≧1000人

3

边缘青少年帮教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志愿服务

面向看守所在押青少年开展团体活动

每两个月一次

≧5场

≧300人

失足青少年个案帮扶

项目时间内完成

≧45人

≧45人

青少年禁毒教育

项目时间内完成

≧1场

≧500人

4

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大型赛会人群管理志愿服务

如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中山国际马拉松志愿服务等活动

项目时间内完成

8

10000人

青少年自护教育知识教育

每两个月一次

≧5次

≧300人

5

网络文明志愿服务

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

工作日一次

250

100000

6

青少年环保教育志愿服务

开展环保类主题活动

每两个月一次

≧6次

≧300人

7

社区志愿服务

养老机构长者探访

每周一次

≧30次

≧100人

特殊计生家庭探访

每两周一次

≧30次

≧100人次

播放公益电影

每周一次

≧40场

≧1000人

8

青少年心理健康志愿服务

接听电话次数

每天晚上值班

≧1500次

≧1500人

9

青年志愿者能力建设

开展志愿者培训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

400

示范性青年志愿服务阵地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个

≧10000人

10

倡导青年志愿文化

大型活动

采购人具体安排

≧2场

≧500人

周边文化产品设计

采购人具体安排

≧1批

≧500人

11

推广“i志愿”平台“一网一证”

“i志愿”平台宣传推广

每2月一次

≧6次

≧1000人

志愿者证宣传推广

每月一次

12次

1000人

12

开展青年志愿服务理论研究

志愿服务在培育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模式研究

采购人具体安排

1个

——

(五)经费使用用途

 1、人员薪酬;

 2、项目经费;

 3、管理经费。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的10个月

三、支付方式

1、项目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分两期付款。

第一期:采购人将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书之日支付项目服务费用的80%;

第二期:采购人将于中标供应商服务期满6个月,并确认服务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项目服务费用20%。

2、在采购人支付款项前,中标供应商应先行提供等额、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付或延期支付相关款项。

3、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在约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按期支付。

四、采购人配合内容

  如有需要,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该项目于2018110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于2018年11月09日发布延期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只有一家单位(中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山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由于报名单位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给予废标处理。

  2、在整个公开招标过程中,未接到任何单位对本项目的书面质疑。

  3、经专家论证,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本项目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山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

  地址:中山市东区竹苑市场六楼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周芳芳    工作单位:中山职院         职称:教师 

  2、专家2姓名:余伟秀    工作单位:中山市农业局     职称:高农  

  3、专家3姓名:王文彬    工作单位:中山职业学院     职称:教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原公开招标程序符合规定,认为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建议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05 日 止。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898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183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联系人:黄蔓丽 联系电话:0755-83710339
传真:0755-83197011 邮编:518000
(三)采购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市委员会 地址:中山市博爱6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14楼团委
联系人:罗雪桃 联系电话:0760-88318309
传真:0760-88318360 邮编:528400
(四)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6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266155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