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充气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18-12-28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 深圳地铁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充气服务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深圳地铁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充气服务。
1.2项目范围/概况
1)对运营总部各车站、主所、车辆段内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271具气瓶进行循环充气服务。
2)对运营总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漏气、故障等进行维修服务。
3)每条线路选取3个站、车辆段及主所单独算一个点作为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收、充气服务收送货点。
项目预算:8.13万元
1.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供货期338天(日历天),预计2019年1月28日发出供货通知,分批进行充气服务,2019 年12月31日完成供货。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A.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B. 报价人在2015年1月1日以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纪等问题;
C.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D. 具备检测或充装或维修消防器材服务资质,或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生产厂家授权服务证明,能提供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检测或充装或消防器材维修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我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业主列入业主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报价人且正在处罚期的将不被接受。
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报标人将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9年1月17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0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
1.12其他注意事项
A.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安全监察部、合约法律部
传真:0755-88960553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644、88960129
联系人:祁工、魏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