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1] 人才安居中芯国际11-2地块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预审公告

人才安居中芯国际11-2地块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01
  • 提示:该工程为交易中心新系统中工程,请登录投标子系统办理相应投标业务。

  • 人才安居中芯国际11-2地块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人才安居中芯国际11 -2 地块项目 项目编号: 44030020180250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人才安居中芯国际11-2地块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44030020180250001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30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9年01月09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9年01月04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9年01月06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坪山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经办人: 肖工/官工
    办公电话: 13425148191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艳军、江伟琦、陈枫阳
           
    办公电话: 83500994/22937711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44030020180250001001
    标段名称: 人才安居中芯国际11-2地块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9-01-09 18:00
    招标部分估价: 960.78 万元 计划总投资: 31850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主要投标成果: 模型;展板;演示文件;
    工程地址: 坪山区聚龙山片区翠景路以东,青松路以北
    评标方法: 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保证金: 19 万元
    投标周期: 投标补偿: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等设计核心工作,以及专家评审会汇报、招标人要求的重要汇报会等工作;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等设计核心工作,以及专家评审会汇报、招标人要求的重要汇报会等工作;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重要提示:

    •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 9、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2)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 6、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企业信息备案相关栏目;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3)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电子招投标服务注册指南》;

      (4)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首页点击“我要投标”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在线填写、保存。

    • 5、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提交的申请资料。

    •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