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餐厨垃圾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9-01-25

一、采购人:中山市坦洲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二、项目编号:0658-19001B10125

三、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镇餐厨垃圾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四、项目预算(元):¥980,000.00

五、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为积极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切实从源头控制餐厨垃圾的流向,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山市开展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拟开展坦洲镇餐厨垃圾应急收集和处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量、费用和服务期:包干日处理50吨,每吨处理单价为280元(含固渣焚烧处理费:固液分离率为70%(即水中含油量不到1%;1吨餐厨垃圾压榨处理后产生废渣约300公斤,废渣的含水量不到15%,挤压无水渗出,符合转运要求),即去除油脂水份后的垃圾量约为15吨/日,其残余垃圾焚烧处理费共约11.97万元(15吨/日*114元/吨*70天),由餐厨垃圾处理公司运输至就近焚烧处理厂并支付处理费,暂定应急处理期为70天。

 二、应急处理流程

   流程图祥见附件

   餐厨垃圾经固液分离,固体总量约占原重量的30%,无水渗出,可混入生活垃圾进入焚烧发电厂处理。经油水分离后的污水由服务公司运送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目前,省内没有成熟的餐厨垃圾全过程处理厂,就近可参考的案例不多。从应急处理的角度考虑,可对餐厨垃圾进行收集,固液分离,油水分离后,再将干渣和污水分别运送致市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以及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即可。但通过考察获悉,大部分餐厨垃圾处理单位至少需要2个月以上的启动时间,还需要地方政府提供用地资源,不能迅速响应我镇急切的处理需求,而中山市峰汇环保科技公司可在15天内提供收集及应急处理服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项目服务内容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山市峰汇环保科技公司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180号汇翠山庄红塔水晶园15幢二层B08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姓名:罗艳玲

   工作单位:中山市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审计师

  2、专家姓名:向立飞

   工作单位:中山市实验高级中学         职称:一级教师

  3、专家姓名: 朱坚立

   工作单位:中山市技师学院             职称:高级讲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经论证,项目情况属实且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建议按规定组织相关采购工作。

九、本公示期限:自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山市坦洲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760)86652947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89863 

   传真号码:0760-88330182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