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1] 安托山片区法定图则13-01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告

安托山片区法定图则13-01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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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托山片区法定图则13-01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安托山片区法定图则13-01地块项目编号:44030020170255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安托山片区法定图则13-01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44030020170255001
    工程类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02月02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1日09: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1日09: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6日09: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福田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经办人:秦国琼
    办公电话:0755-8291992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莫儒成、李盼




    办公电话:22907862、83508615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0020170255001001
    标段名称:安托山片区法定图则13-01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02-21 09: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2700 万元本次招标面积:61634 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45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一)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基坑支撑拆除与换撑、不含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含钢结构、装配式构件等),人防及地下室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含所有设备房、消防控制室、地下室、架空层、避难层、楼梯间及其前室等,不含公共区域及住宅精装修),屋面及防水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幕墙及门窗工程(含防火门、入户门),通风与空调工程,发电机工程(含机房环保设施),标识标线设施工程(含地下室车库车档、道闸系统、交通标示、停车划线、楼宇和门牌标识等),建筑节能工程,白蚁防治工程,防雷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雨水回收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门禁、监视监控、机房、广播等),安装工程预留预埋等,以及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2. 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工程及红线外各项市政配套工程及相关手续办理。 具体招标范围以详细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工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安托山片区侨香三道与安托山六路交汇处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福田区安托山片区侨香三道与安托山六路交汇处,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联系人:李斌斌13316003700。
    计划开工日期:2019-05-18 00:00:00.0计划竣工日期:2021-04-15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1图纸1.PC构件图0107.zip
    2图纸2-4暖通、燃气.zip
    3图纸3.结构0124.zip
    4图纸2-1电气.zip
    5图纸2-2给排水.zip
    6图纸2-3建筑.zip
    71-安托山片区法定图则13-01地块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初步勘察).rar
    82-安托山片区法定图则13-01地块项目物探资料.rar
    9建筑工程说明(二).pdf
    10建筑工程说明(一).pdf

温馨提示: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 3、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 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 5、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