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临时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1-18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临时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601SZTCB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临时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626,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01 |
临时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 |
套 |
1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4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地址: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原件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大亚湾检察院预防科咨询电话:0752-5568285)。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10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10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自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 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52-5103315
传真:0752-5103315 邮编:516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
联系人:黄柏添 联系电话:0752-2881529
传真:0752-2881502 邮编:516002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柏添 联系电话:0752-2881529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2.招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