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商业大厦1-6层招租项目 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12
项目编号 |
0658-19001B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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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方明珠商业大厦1-6层招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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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 |
中山市古镇镇冈东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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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时间 |
起始时间 |
2019年3月12日 |
结束时间 |
2019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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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媒体 |
网址 |
中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和交易管理平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
其它媒体 |
项目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信息公开栏 中山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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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中山市古镇镇 |
出租资产面积 |
商业裙楼为1~6层,面积约4.6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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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用途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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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现状 |
未办证理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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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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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转租 |
不允许整体转租,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可以部分转租或分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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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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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及场地交付时间 |
2019年7月1日前毛坯交付(若未能如期交付,出租期限相应顺延,出租期限的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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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租赁年限为16年(含装修期),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35年6月30日止,其中包含12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分别设定在租期前六年,第1年度免前7个月租金,第2-6年每年度免最后一个月租金(即每年度的公历6月)。备注:若未能如期交付,出租期限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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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底价 |
人民币18元/平方米/月(含租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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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递增 |
年租金以竞拍成交价计租基数,年租金分三期递增,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的基础上递增5%。具体为第1-6年承租期租金不变;第7-11年承租期在第6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12-16年承租期在第11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竞拍出价的租价含租赁税,其余所有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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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或新办手续 |
招租人协助承租人(竞得人)办理水、电表申请或变更等手续,并由竞得人承担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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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合同签定次日起,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第一年5个月的租赁费用给招租人,第二年起每月缴付一次(须在2020年6月25日前开始缴付),以后每次25日前缴交下一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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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说明 |
租金含租赁税,其余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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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租赁物按现状(毛胚房)交付,竞投人自行勘察标的物,招租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交付时如有变更,以附件形式补充双方确认。 |
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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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
向交易机构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且按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单位可参与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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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须知 |
竞价文件的购买 |
购买时间:2019年3月12日到 2019年3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
购买金额: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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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提供材料: 1)企业报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盖章),自然人报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按指模)。 2)企业报名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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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式:现场购买(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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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提出:登记报名并购买竞价文件的竞投人可以就竞价文件中的内容于2019年3月25日17:00前(北京时间)向交易机构书面提出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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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答疑文件时间:2019年3月27日; 答疑文件发出形式:由交易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若各竞投人均没有提出疑问的,将不发放答疑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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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竞价文件(包括招租公告)中若出现前后不一致,以有利于招租人的条款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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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 须为在工商系统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如为企业法人,则同时需要企业法人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作为保证人(格式见附件)。 2) 本次经营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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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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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
2019年4月1日17:3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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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
中山市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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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按招租人及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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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须知 |
现场竞价条件 |
1)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2)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
2019年4月4日上午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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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增幅 |
本次标的竞投人每次竞价增幅不低于人民币0.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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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地点 |
地点:中山市古镇镇冈东村民委会二楼会议室,获得《竞价邀请书》的同一竞投人允许不多于三人进入竞投会现场,未获得《竞价邀请书》的竞投人不允许进入竞投会现场,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竞投单位不允许进入竞投会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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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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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2019年4月3日17:00前缴纳人民币300万元,逾期缴纳将视为放弃参与本次竞价活动。竞价保证金收据统一于竞价当天,现场交给竞投人。 |
缴纳帐号 |
①帐号:2011022019848223646 ②帐户:中山市古镇镇冈东村民委员会 ③开户银行:广东省中山市工行古镇支行 ④款项来源:东方明珠商业大厦竞价保证金 备注:本项目参与竞价单位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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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罚及不予返还 |
竞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法律责任: ①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现场竞价结果成交确认书》,或者签署《现场竞价结果成交确认书》后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②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交纳交易服务费; ③竞投人提供虚假文件的; ④竞得人未按约定签订相关文件或未按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差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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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 |
①未竞得的竞投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公示期届满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把竞价保证金收据原件交还招租人,招租人收到竞价保证金收据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②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于合同签订时自动转为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 ③竞得人未按约定签订相关文件或未按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差额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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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承租方缴纳“相当于3个月租金额(以首年租金标准为准)”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说明:竞投人在竞投会举办前先缴纳交易竞价保证金300万元,竞得后,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于合同签订时自动转为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前补缴不足部分,多出部分转方部分首次支付的租金。 |
缴纳帐号 |
①帐号:2011022019848223646 ②帐户:中山市古镇镇冈东村民委员会 ③开户银行:广东省中山市工行古镇支行 ④款项来源:东方明珠商业大厦履约保证金 备注:本项目竞得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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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罚 |
①按照合同约定,若出现竞得人违约的,按合同规定进行扣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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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 |
出租期限届满之日起,竞得人无违约并依约退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给竞得人(出现扣罚情形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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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
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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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 |
招租人和竞得人应当自交易结果进行公示期届满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和竞得人的报价及相关承诺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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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
交易服务费 |
人民币80000元,由竞得人支付。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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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先生、林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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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760-88383760 |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