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4] 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项目公告

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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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项目编号:44038720180076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招标项目编号:44038720180076001
    工程类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04月04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3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3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8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经办人:安工
    办公电话:8821081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22216621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8720180076001001
    标段名称: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04-23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89120 万元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34013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一次装修;钢结构;屋面及防水;建筑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电梯安装;消防;燃气;幕墙;金属门窗;市政管道;主体结构;其他;
    工程地址:光明新区光侨路以南、科裕路(规划中)以西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2家,主体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 建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招标人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但不接受其参加全过程咨询或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是在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投标人排位未在前1/2人数(含与其中投标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投标人)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2家,主体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 建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招标人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但不接受其参加全过程咨询或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是在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投标人排位未在前1/2人数(含与其中投标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投标人)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1).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设计负责人须为注册一级建筑师。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温馨提示:

    •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5、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 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 3、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