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内部报纸印刷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17-01-22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内部报纸印刷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为《深圳地铁﹒运营风采》内部报纸提供排版设计、印刷送货及邮寄服务,服务期为1年。
1.2项目范围/概况
本服务项目合作期为1年(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为《深圳地铁﹒运营风采》内部报纸提供排版设计、印刷送货及邮寄服务,印刷数量为6000份,出版周期为每周一期,采用全彩4版、48克新闻纸(需与《深圳特区报》同类)印刷,尺寸大小:787mm X 546mm。送货服务含竹子林、前海、蛇口西、横岗、塘朗、深云、侨城东、松岗各车辆段,大剧院、宝安中心、世界之窗、六约、塘朗、黄贝岭、深云、上梅林、前海湾各地铁站以及地铁大厦送货服务。其中每个车辆段至少有8个配送点。快递服务含市内6个、省内2个,快递需每两周邮寄一次,并附有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内部报纸两期,每期两份。
1.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订单发出后2个工作日。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 具有经年检的合法营业执照;
- 具有广东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投标。本项目未设项目负责人资格,未限本市同类项目经验。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7年 1 月 22 日至 2 月 1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7年2月22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0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
1.12其他注意事项
-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党群工作部、合约法律部
传真:0755-88960355 、8896057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827、88960178
联系人:乐先生、赵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