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7] 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公告

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17

·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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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44030820190017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44030820190017001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9年05月15日10: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25日11: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20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22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盐田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立功

办公电话:

13686481255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卫军





办公电话:

83054569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44030820190017001001

标段名称:

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9-05-25 11:00

招标部分估价:

313.4 万元

计划总投资:

66432.5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范围:

其他:本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配合(如用地相关手续的配合,基坑支护设计配合)、方案设计(含地下室和人防设计、投资估算)、精装修及园林景观概念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超限审查、基础施工图设计、专项及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限高、防洪、抗震、绿建、节能、水保、环评、地灾、交评、道路开口等)、报建配合、EPC招标配合和图纸审核(含提供EPC招标设计图、投资估算、招标技术要求等招标配合及相关设计交接、后续技术把控、对EPC提供项目施工图审核)、对施工图进行精细化审图、装配式建筑构件方案图设计等。

主要投标成果:

模型;展板;演示文件;

工程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

评标方法:

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6 万元

投标周期:

投标补偿:

对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入围的正式投标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中标人将被赋予本项目设计合同,不予补偿;   (2)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2名正式投标人各获得10万元落标补偿费; (3)未进入定标环节,但入围评标环节且评审合格的正式投标人各给予8万元落标补偿费; (4)正式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环节且未被否决投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方可获得补偿金,否则除招标人允许外不予补偿;所有补偿费均含税(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入围投标人的方案成果文件其所有版权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在支付完投标补偿金后,有权使用该方案中的部分或全部要素,且拥有其设计成果版权以及相关权益,但不得转让与第三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梧桐路2142号,包含沙头角水厂宿舍楼及仓库、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宿舍楼、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宅办公综合楼、沙头角工区办公住宅楼及园林小区4栋旧住宅楼。现状主要为住宅及办公建筑,共8栋老旧建筑(其中7栋6-7层框架和砖混结构建筑,1栋1层仓库)。用地面积共计10199.2㎡,规划容积率为6.4,总建筑面积约96035㎡,该新建住宅控制高度经与有关规划部门沟通暂定为150米(以上指标为概念规划指标,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业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1

(招标)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 资格预审文件.TYZBJ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5、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提交的申请资料。

6、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9、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公告以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招标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