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辅料采购部榨油二厂浸出车间第一蒸发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05日 期:2019年07月 05日 采购编号: 0658-19008F10932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委托,就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辅料采购部榨油二厂浸出车间第一蒸发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包号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完工期 |
A | 榨油二厂浸出车间第一蒸发器 | 1项 | 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全部设备、材料运抵招标人工厂,招标人在投标人的现场指导下组织卸货。 |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授权文件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自2013年至今已完成至少一个类似业绩(第一蒸发器),须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7月05日至2019年07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07月31日 09时00分至09 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1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5、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及开标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州港建港路39号-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6、招标文件每个项目包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通过邮件形式报名,成功报名后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发票开标当日领取。【说明:邮件的标题格式:“投标人全称”关于采购编号后四位加项目的报名资料】
6.1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必须在http://www.sztc.com/如实完善注册(注:公司名称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全称,角色选择投标人)。
6.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将“上述资格标准中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整合成pdf文档,同时新建一个可编辑的word文档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包号、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电子邮箱”)、招标文件 汇款底单(汇款单须备注公司全称、采购编号后四位)、“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格式详见本公告第11条,投标人如实填写且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和“购买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本公告第12条,投标人如实填写且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szgjzb@163.com。【以上报名pdf整合文档、可编辑的wrod文档、汇款底单、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购买标书登记表共5个资料齐全且标书费到账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出招标文件电子版】
备注:
1)、汇款时间须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当天下午17:30前到账,否则报名无效;
2)、购买文件报名资料须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当天下午17:30前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szgjzb@163.com,否则报名无效;
3)、如需邮寄另付60元邮寄费,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采购文件 无法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采购文件售价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莞经营部
开户银行:农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270501040007312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7、购买了招标文件 ,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供应商而导致重新招标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可能被禁止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913室 邮编:523009
联系人:陈先生、练先生 电话:0769-22806630 传真:0769-22806632
电子邮箱:szgjzb@163.com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港路39号
联 系 人:焦显杰
联系电话:0777-3882512
传 真:0777-3882628
E-mail:3063942561@qq.com
10、中粮油脂专业化公司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贾女士
办公电话:010-85018589
传 真:010-85625199
电子邮箱:JIADONGXUE@COFCO.COM
11、附件一: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此函仅限项目报名程序使用)
致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
我司作为增值税合法纳税人,对我司及本项目情况声明如下:
1)我司为( )(请选择: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B.“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我司承诺向贵方开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所有发票均为:( )(请选择:A.“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国税代开)”或B.“增值税普通发票”);
3)我司承诺向贵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为( )%。
我司承诺上述声明均为事实,并将遵照承诺严格履约。若我方无法按照上述声明履约(包括并不限于因我方纳税资格变更、填写错误等因素),导致招标人无法进行增值税足额抵扣的,受影响的部分,招标人有权在合同金额中予以扣除,或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或招标人有权全额没收我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投标文件《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中已明确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除外)。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
盖公章:
时间: 2019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格式仅适用于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使用,投标人须按上述格式进行填写。
2)、“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不等同于招标文件中的“增值税纳税人情况声明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中“增值税纳税人情况声明函”格式进行填写。
12、附件二:购买标书登记表
购买标书登记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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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信用代码 | |||||
招标编号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邮政编码 |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
E-mail地址 | |||||
公司地址 | |||||
所报名项目名称 | |||||
承诺 | 本人自愿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并保证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标准要求。 | 承诺人签名(手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