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市局主要营区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02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给市局主要营区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fsganb20190810 

二、采购项目名称:给市局主要营区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64,000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01

给市局主要营区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采购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供应商必须是医疗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涵盖采购产品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9月02日至2019年09月09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1日 09时00分。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佛山市公安局)(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09月11日 08时30分至2019年09月11日 09时00分)

十、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09月11日 09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佛山市公安局)。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 09月02日至2019年09月0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36888

      传真: /              邮编: 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报名登记和发售磋商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邓小姐、谢小姐   联系电话:0757- 83939019、83927869

 

注意事项: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内部采购规范相关要求,已成功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视为失信,三个月内不得参与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累计两次的,将直接列入失信供应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再参加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报价活动。请各供应商务必重视!已成功报名确因不可抗拒力而未能到场报价,须于开标前一日明确告知,经同意后方可视为无失信责任。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