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公共空间(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批量招标
发布日期:2019-09-12提示:该项目为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招标工程,请投标人登录http://zjj.sz.gov.cn/jsjy/ 按规定办理相应投标业务。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前海公共空间(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批量招标 项目编号: 44039120190039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招标项目名称: 前海公共空间(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批量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44039120190039001 工程类型: 可行性研究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否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9年09月12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20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17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18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1、本工程定标方法为分步定标法(直接票决),即以招标文件的定标方法为准。由于申报系统中无“分步定标法(直接票决)”选项,现将本工程招标公告定标方法修改为更接近本工程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本工程实际定标方法以招标文件为准。 2、由于本工程无需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且不进行技术标定性评审,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标部分均不适用。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文)的规定,本工程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的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各投标单位留意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的相关公告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经办人: 颜工 办公电话: 36668986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朱工、苏工 办公电话: 22965759、83500522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44039120190039001001 标段名称: 前海公共空间(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批量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09-20 18:00 项目编号: 44039120190039 项目名称: 前海公共空间(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批量招标 工程地址: 前海合作区 招标部分估价: 102.45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范围包含共11个立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8万平米,工程建安费约9.2亿元人民币。包含项目分别为前湾一路入口公园、鲤鱼门公园、前海合作区跨街公园(G9、G10)、前海合作区过街天桥一期-T5、T6、前海07单元公共空间工程(一期)、前海09单元公共空间工程(一期)、前海09单元公共空间工程(二期)、前海合作区跨街公园(G11、G14)、前海19单元公共空间工程(一期)、前海合作区跨街公园(G19)、前海04单元公共空间工程(一期)。根据工作进度,投标人按照委托人下达的工作任务书分别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安排专家评审、配合可研报批。(如需须同时包括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专家评审及配合报审)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业绩要求: 见招标文件。 其他: 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无 重要提示: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8、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1808/t20180802_13821940.htm。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6、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关于资格预审类项目办理流程优化的通知》(http://zjj.sz.gov.cn/jsjy/zxsz/tzgg/zytz/201708/t20170817_8148171.htm)。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