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8] 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园林小区、二十四小区拆除工程项目公告

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园林小区、二十四小区拆除工程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8

·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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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园林小区、二十四小区拆除工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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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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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44030820190025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园林小区、二十四小区拆除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44030820190025004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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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9年09月06日15: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26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16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20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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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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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深圳市盐田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立功

办公电话:

0755-25259846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贺绍景、李家禅





办公电话:

83500422、1331296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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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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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44030820190025004001

标段名称:

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园林小区、二十四小区拆除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09-26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362.68 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27207.25 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

1762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其他;园林小区及二十四小区8栋建筑楼、1层商铺、一层架空连廊及部分零星构筑物,分别为园林公司宿舍1栋、园林宿舍A栋、园林宿舍B栋、园林职工住宅楼、梧桐路2120号商铺、园林宿舍A栋旁架空层、24小区4栋住宅楼。工作内容包含但不仅限所有砌体墙,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墙,楼梯,门窗,防盗网,室外围墙,防护栏杆,混凝土路缘石,混凝土花池,大树绿化苗木等的拆除及装车运输等,拆除建筑面积共计27207.25平方米。

工程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水厂、园林小区和二十四小区,本项目要求拆除的园林小区项目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梧桐路2136号,共4栋6-8层框架结构老旧建筑,占地面积约4149.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926.71平方米;二十四小区项目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园林路8号,共有4栋8层框架结构老旧建筑,占地面积约8556.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8280.54平方米,以上两项目拆除范围总用地面积共计12706.50平方米,拆除总建筑面积共计27207.25平方米。

计划开工日期:

2019-10-10 00:00:00.0

计划竣工日期:

2020-01-18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建筑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企业。 3、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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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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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1

9.霸王条款风险告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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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工程交易服务主页(http://zjj.sz.gov.cn/jsjy/)”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

3、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1808/t20180802_13821940.htm。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5、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6、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7、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8、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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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以深圳市工程交易中心官网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