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田埔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设计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28
  • 提示:该项目为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招标工程,请投标人登录http://zjj.sz.gov.cn/jsjy/  按规定办理相应投标业务。

  • 薯田埔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设计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薯田埔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 项目编号:44030020190143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薯田埔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44030020190143001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9年09月28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7日17: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2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4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经办人: 安工
    办公电话: 15914069087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工




    办公电话: 13760237036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44030020190143001001
    标段名称: 薯田埔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设计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9-10-17 17:00
    招标部分估价: 626.19375 万元 计划总投资: 157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根据发包人要求,本项目建筑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概念设计、落实项目规划指标、前期设计配合(如配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基坑支护设计配合)、方案设计(含地下室和人防设计、投资估算)、精装修及园林景观概念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超限审查、基础施工图设计,专项及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限高、防洪、抗震、绿建、节能、水保、环评、地灾、交评、道路开口等)、报建配合、EPC招标配合和图纸审核(含提供EPC招标设计图、投资估算、招标技术要求等招标配合及相关设计交接、后续技术把控、对EPC提供项目施工图审核)、对施工图进行精细化审图、装配式建筑构件方案图设计等。
    招标范围: 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主要投标成果: 模型;展板;演示文件;
    工程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
    评标方法: 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
    投标周期: 30 投标补偿: 对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入围的正式投标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中标人将被赋予本项目设计合同,不予补偿; (2)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2名正式投标人各获得10万元落标补偿费; (3)未进入定标环节,但入围评标环节且评审合格的正式投标人各给予8万元落标补偿费; (4)正式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环节且未被否决投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方可获得补偿金,否则除招标人允许外不予补偿;所有补偿费均含税(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入围投标人的方案成果文件其所有版权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在支付完投标补偿金后,有权使用该方案中的部分或全部要素,且拥有其设计成果版权以及相关权益,但不得转让与第三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三个地块组成,其中04-10地块用地面积12358㎡,计容建筑面积67970㎡,东西向沿民生大道宽约173.5m;南北向沿西环大道宽约154.3m;04-37-03地块用地面积11326㎡,计容建筑面积62290㎡,东西向沿民生大道宽约167.4m,南北向沿科达三路宽约120.4m;04-37-02地块用地面积12871㎡,计容建筑面积12870㎡,东西向沿科达一路宽约112.2m,南北向沿西环大道宽约148.7m。 总用地面积36555㎡,总计容建筑面积143130㎡,建筑高度或层数:≤150m。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
    业绩要求: /
    其他: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6、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关于资格预审类项目办理流程优化的通知》(http://zjj.sz.gov.cn/jsjy/zxsz/tzgg/zytz/201708/t20170817_8148171.htm)。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8、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1808/t20180802_13821940.htm。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