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龙丽园小区旧梯换新梯更新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2019-10-21提示:该工程为交易中心新系统中工程,请登录投标子系统办理相应投标业务。
深圳市罗湖区龙丽园小区旧梯换新梯更新改造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龙丽园小区旧梯换新梯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44030320190003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龙丽园小区旧梯换新梯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44030320190003001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否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9年10月19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07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28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02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华佳宏物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设友 办公电话: 13714102993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琪萱 办公电话: 15818081085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44030320190003001001 标段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龙丽园小区旧梯换新梯更新改造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11-07 18:00 工程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龙丽园小区 招标部分估价: 220.765565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该电梯制造商向其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代理证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如果同一电梯品牌授权多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该品牌将被拒绝。 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消防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证书。 3、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要求,投标人可按下述3种形式之一参与投标: (1)投标人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证书的电梯安装维修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2)投标人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证书的电梯安装维修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本次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包括6台电梯的设计、制造、报装、运输、保险、装卸、吊装、脚手架、旧梯拆除、井道整改、安装、校验、调试、满足一年免费保养保修的备品备件、技术培训、税费、医保、售后服务、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工备案(含费用)、办理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含费用)、检测检验合格(含检测费)、水电费、安全设施、操作培训、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及手续等费用。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无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无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无 温馨提示:
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6、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5、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数字证书。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