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五洲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就改扩建项目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03

日    期:2017年3 月 3日

招标编号:0658-1702SZTC2034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深圳市五洲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深圳市五洲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就改扩建项目选聘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2.资格标准:

1

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10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截至2017年2月1日),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指派律师需满足律师执业10年以上,具有工程项目代建相关法律事务的实战经验,须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有经办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等工程代建项目法律事务的案例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近五年内,投标人及指派律师均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的业务处分等不良从业记录,需提供律师行业协会证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 3 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止,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9室或登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tc.com)购买。

6.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3 月 27日14:00(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3月27 日14:30(北京时间)

8.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12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邮    编:518040

联 系 人:柳彩彩、谭谭无畏

电    话:0755-83500108/18320991190、22914595/13823576430

传    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18320991190@139.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