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22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 44030020170253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44030020170253001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否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9年11月22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2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02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07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巍巍 办公电话: 25911079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万卓 办公电话: 83500113、13316523090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44030020170253001001 标段名称: 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12-12 18:00 招标部分估价: 3323.65 万元 计划总投资: 111985.3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物探、勘察和测量工作,提交经第三方审查机构审核通过的勘察成果文件; 2)方案设计(若有)、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获得专家评审通过和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批准; 3)施工图设计编制,获得专家评审通过和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批准(其中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应单独成册); 4)协助开展功能性招标(若有)和工程施工及设备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写相应工程说明、招标技术规格要求、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技术文件; 5)施工和调试、试运行期间,派设计代表驻现场,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 6)协助报批报建工作,提供完整申办资料,协助办理与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项目审查、审批、审计和备案等工作; 7)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等。 招标范围: 其他: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取消施工图编制和物探、勘察、测量等工作内容,或者将施工图设计与工程施工以总承包方式(如EPC方式)另行招标。发生上述情况时,如完成初步设计,招标人按照设计费中标价的50%计算结算设计费用,按实际完成的勘察工作量及中标勘察综合单价计算结算勘察费用,并据此进行结算后终止合同。 主要投标成果: 无 工程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保证金: 60 万元 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备上述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此,同一家投标企业不能与其他投标企业形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投标周期: 无 投标补偿: 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无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 (一)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备上述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三)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此,同一家投标企业不能与其他投标企业形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四)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无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无 重要提示: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8、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1808/t20180802_13821940.htm。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6、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关于资格预审类项目办理流程优化的通知》(http://zjj.sz.gov.cn/jsjy/zxsz/tzgg/zytz/201708/t20170817_8148171.htm)。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境外企业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开始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服务”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3)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服务”中《电子招投标服务注册指南》;
(4)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首页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