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0]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代开单位发票配套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12-12]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代开单位发票配套服务项目变更、延期通知
[2019-12-18]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代开单位发票配套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代开单位发票配套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代开单位发票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代开单位发票配套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58-19711A31704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深圳市

项目联系人:胡工  聂工

项目联系电话:15328317510  1992879709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佳璐 18576750177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9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胡工  聂工,15328317510  18806665013

供应商会员注册、技术咨询热线:400-616-6620

邮箱:nieyz@sztc.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

四、标讯信息:

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代开单位发票配套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品目: 仓储服务  

行业划分:其他仓储服务

预算金额:90万元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谈判文件项目需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在深圳市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网站的商事登记信息页面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础信息页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截止至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谈判当天谈判现场工作人员网上查询信息为准,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投标。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12101700分至201912131700

2.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及地点:网上http://www.sztc.com/

3.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500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1)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www.sztc.com/后点击网上报名流程,登录http://www.sztc.com/后点击【投标人】——【投标管理】——【文件下载】——【查询报名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填写相关资料,,在线缴纳平台使用费的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客服联系(电话400-616-6620)。

2)本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报名前自行核查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3)投标人必须将“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八、招标文件答疑及回复

2019121218时前凡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谈判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等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http://www.sztc.com/网站,在【招标文件澄清管理】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结果在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答疑结果将在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等: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1216900分(北京时间)。

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169 30分(北京时间)。

3.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633室。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12169 30分(北京时间)。

5.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633室。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谈判时间:2019121609 30分(北京时间)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前附件。

一、其他补充事宜:

1.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 购买了谈判文件但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3. 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 不存在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情形。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