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理疗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24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的委托,对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理疗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9711G11749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理疗科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37,2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子包号 | 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交货期 |
1 | 光子治疗机 | 1套 | 29.5 | 否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卖方负责将产品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应及时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等费用。 |
点阵激光治疗仪 | 1台 | 4 | 否 | ||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 1台 | 22 | 否 | ||
光子治疗仪(红光+蓝光) | 1台 | 21.92 | 否 | ||
光子治疗仪(红光+蓝光) | 2台 | 22 | 否 | ||
光子治疗仪(高能红光) | 4台 | 17.6 | 否 | ||
308紫外线光治疗仪 | 1台 | 18 | 否 | ||
皮肤治疗仪 | 1台 | 18.7 | 是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如招标项目是医疗器械,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注: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
3.如招标项目是医疗器械,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注册证过期须提供网上可以查询的延期公告,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查询不到,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的医疗器械注册申报通知书);
4.本项目皮肤治疗仪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5层506室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如有委托);4、如招标项目是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5层506室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
十、开标时间:2020年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5层506室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
十二、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横街3号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752-2389003
传真:0752-2389003 邮编:516001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02289681
传真:0752-2881502 邮编:51600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02289681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2.招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