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西丽周边区域公交场站租赁及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26南山西丽周边区域公交场站租赁及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项目(三次)招标人为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 | 2019年12月26 日 | |
项目编号 | 1911I9101240 | |
项目名称 | 南山西丽周边区域公交场站租赁及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项目(三次)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南山西丽周边区域公交场站租赁及充电设施建设运营 租赁期:租赁年限为(3年以上),5年至8年以上优先。 | |
最高投标限价 | 租赁单价不高于35元/㎡/月,两年租期内不递增,2年后每两年每平方租赁单价增幅不超8%;享受大工业优惠电价(以政府定价为准);充电服务费单价不高于0.45元/每千瓦时的88%计算(即不高于0.396元/每千瓦时),直流计量的损耗电量应在直流电表计量的实际充电电量的8%以内,损耗电量的损耗率超过8%的,视为超出合理损耗,该部分电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充电服务费中直接扣减。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招标方计划在该场站停放80-115台车左右,每月充电量约20万-35万度左右。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打印件[http://www.gsxt.gov.cn]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单位需同时提供) 2) 投标人须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备案运营商(提供运营商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一方需满足此条件) 3)投标人承诺供应的充电桩应满足我国和深圳市行业标准。符合GB/T 20234.3-2015相关规范要求以及符合国家、深圳市其它技术规范要求。(联合体一方需满足此条件) 4)投标人拥有充电数据监控运营平台(提供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一方需满足此条件) 5)投标方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单位需同时满足此条件) 6)投标人在深圳市至少具备3个以上为公交大巴提供充电运营服务的充电站经验(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一方需满足此条件) 7)允许联合体投标。场站租赁、场站配套设施建设与充电桩建设、充维服务两者之间,只能有一方作为牵头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牵头方与招标方签订主体合同。 | |
招标文件 的获取 | 招标文件购买 | 1 )本项目不需要办理CA证书,意向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12月27日上午9时00分时(北京时间)至2020年01月03日下午17时00分时(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资料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619公共资源交易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
是否需要提交报名资料 | ☑是 需要投标单位提交报名资料,且报名资料确认通过才允许获取招标文件。 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说明: 1)以上提供的报名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扫描,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都视为资格不符。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资格条件以招标人意见为准。 3)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在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转交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未提供者视为不符合要求。 | |
□否 | ||
招标人资格预审 | 1.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包括投标资格审查和现场查勘,投标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现场查勘环节。现场查勘结果采用合格制(现场查勘细则见附表),全部合格的投标人为预审合格单位(以书面通知为准),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工作。 2.现场踏勘内容(踏勘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地块位置须位于深圳地区南山西丽周边区域,以朗山路、科苑路交叉点为中心,直线距离9公里以内,且具有满足公交大巴安全通行的道路条件。 2.2、地块形状较为规则,适合用作公交场站。 2.3、土地性质必须为可以建设满足公交场站配套及充电设施建设条件,不涉及高压线走廊,租赁年限为3年以上(含3年)。 2.4、面积要求在8000-12000平方米,充电站建设需满足甲方充电需求,首期建设须不少于12个180KW充电桩,按一桩多抢分布散局,尽量做到不移车充电,充电桩均可供巴士集团内部使用的直流充电桩。 | |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另行通知;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另行通知 | |
开标地点 | 另行通知 | |
其他事项 | 本项目采取线下购买招标文件及线下开评标流程,投标人无需办理CA证书。 | |
招标人 | 招标人名称 | 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警校东侧巴士集团第五分公司三楼315室 | |
联系人 | 高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5-83704332 | |
采购交易系统 | 采购交易系统名称 | 深国招电子交易系统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45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619公共资源交易部 | |
联系人 | 章工、李工 | |
联系电话 | 0755-83703961/13662563356、0755-83500994/13823791852 | |
邮箱地址 | 690731298@qq.com | |
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 |
银行帐号 | 11002982389701 | |
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 400-6164-365转1再转2号键 | |
温馨提示 | 由于财务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完成保证金递交。保证金递交完成后,请在投标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菜单下查看保证金审核状态。若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则可下载并打印收据。若显示状态为审核中或者审核不通过,请尽快咨询项目负责人以保证正常投标。 若【递交投标保证金】菜单未查询到参与项目的保证金订单或者【缴纳状态】显示为未递交状态,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保证金审核相关咨询事宜,请联系财务工作人员。 若投标人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则无需进行签到及解密操作,若投标人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则需自行准备电脑与企业CA及加密投标文件时所用到的CA到招标文件指定的开标地点参加开标,建议至少提前10分钟登陆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加密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解密的,将作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