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44030120200311001001001 |
| 标段名称: | 深圳至深汕合作区第二高速公路(含外环坪山段)项目投融资方案研究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4-07 18:00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惠州市 |
| 招标部分估价: | 755 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家具备本项目招标所需的第二项资质。 投标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工程范围为外环高速公路坪山段及深圳至深汕合作区第二高速公路(简称“深汕第二高速公路”)近期新建段,具体包括:一是外环高速坪山段约5.7公里,估算投资约19亿元;二是深汕第二高速公路坪山及大亚湾段约14.5公里(深圳境内约4.3公里、惠州境内约10.2公里),估算投资约63亿元;三是深汕第二高速公路吉隆至合作区段约3.4公里(惠州境内1.3公里、合作区境内2.1公里),估算投资约10亿元,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方案的工可技术咨询、投融资研究、投融资可实施方案制定所需全过程咨询及法务咨询。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家具备本项目招标所需的第二项资质。 投标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2.必须是投标人单位职员,如联合体投标,由应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职员,提供社保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业绩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咨询类项目。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同时提供委托方的业绩证明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取。 |
| 业绩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业绩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咨询类项目。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同时提供委托方的业绩证明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取。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