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21部队95分队食堂整修工程(项目编号:0658-20001J10053)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121部队95分队食堂整修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31121部队95分队,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下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31121部队95分队食堂整修工程

2.2工程特征:二层框架结构 

2.3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镇

2.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1731.05平方米

2.5投资概算:130(万元)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 清单内所有项目  

2.8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军队、地方、行业和设计图纸验收合格标准)

2.9其他:以上项目为一个标包,投标人须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人民币投标人近三年内(指2017、2018、2019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指规模、性质和投资类似)业绩,并且在建设项目所在地未被地方和军队限制投标且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亡3-10人;伤10-5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5000万元)。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活动。

3.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最近6个月(2019年11-2020年4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承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材料中除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均需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需携带以上所有原件备查,否则将可能导致评标结果不合格。)

3.5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3.6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拟委派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工程或标段的投标,且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

3.8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取经评审后的低价随机定标法。

 

6.投标申请报名

6.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05 15 日至2020521日,每日9时至17时,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银环路298号万豪城2栋A座20楼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报名登记后购买标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上述要求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60414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银环路298号万豪城2栋A座20楼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重新招标的情形

8.1 投标报名单位少于6个的,接收投标文件少于5个的;开标后满足评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经评标文员会评审,有效投标少于3个的。

 

9.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31121部队95分队

人:周助理  13697099025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址: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银环路298号万豪城2栋A座20楼

人:樊经理

电话:18279105065

电子邮件:152708026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