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运营生产备品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17-03-30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2017年度运营生产备品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采购2017年度运营生产备品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等 1847项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

    2017年度运营生产所需地铁1、2、3、5、7、9、11号线备品备件一批。

1.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预计2017年12月30完成供货。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单个项目包整包比价,在满足资信技术要求的情况下,业主与报价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以谈判后最终报价最低中选为原则。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说明)。
  2.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自2012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第190、191包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报价须提供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181包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报价须提供HARSCO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196包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报价须提供美尔森碳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197包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报价须提供长春市万喜隆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209包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报价须提供上海福伊特夏固今创车钩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210包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报价须提供福伊特驱动技术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242包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报价须提供安杰达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247包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报价须提供艾斯克联轴器(济南)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249包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报价须提供贵州新安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252包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报价须提供克诺尔车辆设备(苏州)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253包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报价须提供辉门(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257包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报价须提供崇德碳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266包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报价须提供北京天宜上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1.7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采购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地铁车辆段综合楼)。

1.9领取采购文件时间

 2017  3  30  日至 4 1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7 年4 月28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地铁车辆段综合楼)。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报价保证金(如有)

  1. 第4、7、8、9、16、22、26、30、43、45、58、59、65、68、72、77、94、123、141、151、181、183、185、186、187、188、190、191、194、196、197、200、201、207、213、214、219、220、227、236、239、240、252、253、254、257、265包需提交5万元年度报价保证金,提交年度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项目包报价,无需重复提交报价保证金。除以上项目包外,其余项目包无需提交报价保证金。
  2. 未申请退还年度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包含2016年度已提交年度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可参与2017年12月31日前我司所有挂网备品备件采购项目报价(公开招标项目或项目另行要求的除外),无需重复提交报价保证金。
  3. 深圳地铁建设期合同设备系统供应商、原备件生产厂家不需提供年度报价保证金。

汇款时应写明:2017年备品备件年度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7项。

1.12其他注意事项

  1. 取得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2.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4.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地铁车辆段综合楼物资中心

传真:0755-88959194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59194      联系人: 王锡波   0755-88959865     联系人: 张晓玲

      0755-88959193      联系人: 郭建军   0755-88959202     联系人: 李  铮

      0755-88959195      联系人: 李俊龙   0755-88959205     联系人: 冯培春

0755-88959177      联系人: 何伟靖   0755-88959864     联系人: 王正罡  

0755-88959196      联系人: 张南凌   0755-88959203     联系人: 许然平

0755-88959195      联系人: 金凌波   0755-88959192     联系人: 林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