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坦洲执法分局2020年度清拆违章建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1项目概况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坦洲执法分局2020年度清拆违章建筑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1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006-tz37-0023
项目名称: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坦洲执法分局2020年度清拆违章建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坦洲执法分局2020年度清拆违章建筑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3家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本项目共分3个包组: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01 | 清拆违章建筑服务单位1 | 1家 | ¥700,000.00 |
02 | 清拆违章建筑服务单位2 | 1家 | ¥700,000.00 |
03 | 清拆违章建筑服务单位3 | 1家 | ¥700,000.00 |
注:供应商可以投任意一包或多包同时进行报价,但必须要对所投项目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为保证项目的独立性,供应商须填写优先意愿表;若供应商同时成为两个或以上项目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其优先意愿确定最终的成交项目包。
(2)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各包组成交供应商服务金额累计达到70万时,则合同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的《声明函》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4)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0 年 07 月 0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1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7 月 1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编号:0658-20711B10513;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4、供应商可自行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磋商文件。
5、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参与投标。
(1)本项目采用网上操作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相应的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业务系统>>参与投标>>在相应项目处点击‘我要投标’。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响应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版本或最新版本)”,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4)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时携带数字证书到投标现场进行电子签到。
6、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01包:¥14000.00元;02包:¥14000.00元;03包:¥14000.00元),并成功到达指定帐户。磋商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7、购买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供应商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投标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8、 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坦洲执法分局
采购人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1号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0760-8713611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山经营部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
联系人:黎小姐、雷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85506
传真:0760-88330182
邮编:5284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坦洲执法分局
地址:坦洲镇坦神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0760-86639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联系方式:0755-83710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雷先生
电话:0760-88385506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01日

